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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中录取分数线2024年,高中录取分数线2024

tamoadmin 2024-06-19 人已围观

简介1.辽宁锦州2022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2.沈阳指标到校按学籍还是户籍3.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四川成都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工作的通知4.盐中分数线2023普通高中招生是普通高中教育的关键环节,是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的重要内容。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大力促进和维护教育公平,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切身利益,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方面。为此,市教育局成立2021年普通高中阶段

1.辽宁锦州2022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2.沈阳指标到校按学籍还是户籍

3.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四川成都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工作的通知

4.盐中分数线2023

七中录取分数线2024年,高中录取分数线2024

普通高中招生是普通高中教育的关键环节,是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的重要内容。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大力促进和维护教育公平,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切身利益,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方面。为此,市教育局成立2021年普通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统一发布招生计划、确定招生范围、划分录取批次、统一时间进行网上填报志愿,由市招生办、基础教育科组织按批次进行全市统一录取,录取结果做为普通高中学籍注册管理部门的注册依据。要坚决杜绝违规争抢生源现象,切实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全面实施“阳光招生”,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整体提升普通高中办学水平,实现城乡教育更加公平更高质量发展。

 二、招生计划

 各县(市、区)按照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根据域内普通高中布局、办学条件、办学规模、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年度目标、规范办学要求以及初中毕业生数量等情况,编制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市教育局进行审核,确定2021年全市普通高中招生27565人,承德市特教学校高中计划招生60人。承德市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附件2),此计划是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学生学籍注册的依据,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超计划招生,班额必须控制在55人以内,不得出现新的大校额、大班额。

 市批准设立的民办高中学校2021年在审批机关管辖的区域(以下简称审批地)以外招生计划控制在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30%以内,并逐年递减。要按照均衡原则,将民办普通高中在审批地以外的招生计划分配到其他各市。市教育局要将拟定的本市域各民办普通高中在审批地以外的招生计划书面告知并协商生源地各市教育局,生源地各市教育局根据本市普通高中学位短缺等情况,于6月10日前做出书面回复。各市教育局要将生源地市教育局书面同意的招生计划,确定为本市域民办普通高中在审批地以外的招生计划;不得将生源地市教育局未书面同意的招生计划,确定为本市域民办普通高中在审批地以外的招生计划。6月20日前并附每所民办普通高中办学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以及生源地市教育局书面同意的外地民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备案。

 单独招收艺术体育特长生的高中学校,在招生计划中单独列招生人数,单独设置志愿代码,可以由高中学校组织专业测试,于7月30日前将普通高中特长生专业测试成绩表(附件3),按照测试成绩由高到底排序,纸质版一式两份加盖学校公章和电子版报市招生办、基础教育科。录取时依据划定的中考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录满计划人数为止。承德八中(承德艺术高中)、双滦实验中学面向全市招收艺术体育特长生,学校不单独组织专业测试,依据考生志愿,按照中考成绩依次录取,录满计划人数为止,入校报到后进行专业测试分班。

 普通高中进行中外合作办学,均需按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未经审批,一律不得以中外合作办学名义招生。普通高中“国际部”招生工作,实行计划单列,纳入统一招生管理,录取分数应达到同批次学校录取要求。“国际部”实行独立编班,学生就读期间不得转入普通班级。

 依据省文件精神,各公办高中学校可以有5%自主招生计划,自主招生由各高中学校成立组织、制定方案,依据考生中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特长,在中考成绩公布后进行。如学校确认不进行自主招生,在全市统一录取时提交放弃自主招生申请,自主招生指标可转为统招生指标,纳入统一录取。已确认被自主招生学校录取的学生,享受统招生待遇,不需填报中考志愿,不再进入统一志愿录取流程。自主招生学校不得重复录取或转录已被全市统一录取的考生。各高中要主动公开自主招生的方案、录取结果,于2021年7月20日前将承德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备案表(附件4)一式两份报市招办审核备案。审核中发现自主招生名单有被全市统一录取的考生,则以统一录取为准,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向考生做好解释工作。如未按时上报自主招生名单,视为放弃自主招生名额。

 三、招生对象和范围

 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对象为我市辖区范围内2021年应届初中毕业生(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且必须参加中考;民办普通高中除上述招生对象外,要以审批地招生为主,在优先满足审批地初中毕业生就学愿望和需求的前提下,可在审批地外招生,要求中考成绩达到当地最低录取分数线。最迟从2024年开始,民办普通高中在审批地招生。

 空军青少年航空班、海军青少年航空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全省范围内招生。

 招生范围:承德一中、承德二中、存瑞中学、承德八中(承德艺术高中)、双滦实验高中、高新区一中、鹰城一中以所在县区招生为主,面向全市招收部分考生;河北蒙古族高级中学面向平泉市以外的县区招收蒙古族考生120人;其他公办普通高中面向本县(市、区)招生;民办普通高中面向全市招生,面向省内其它市招生人数控制在30%以内。具体招生范围、招生人数按照2021年承德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执行。

 四、优质高中指标分配生分配办法

 继续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实行优质高中指标生分配到初中学校办法,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招生计划的80%。2021年全市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不包括承德八中、河北蒙中)必须按照招生计划总数的80%将指标定向分配到初中学校,其它公办高中由县(市、区)自定。分配方案的制定,要依据本县(市、区)内各初中学校报名参加升学考试的学生人数,适当向薄弱校倾斜,按比例分配到初中学校(县城内非薄弱初中可以多校联合统一分配指标),划定各高中学校基准线,依据初中学校分配生计划分校录取。个别初中基准线以上生源不足的,可以降分录取,最多降30分;如果降分仍然录不满,指标上收,上收的指标用于招生范围内未被录取的志愿考生,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补满为止。各县(市、区)要于6月20日前将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分配生统计表(附件5)向初中学校和社会公布,并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五、志愿填报时间和方法

 2021年考生填报志愿继续实行中考成绩公布后填报,时间为2021年7月1日9:30至7月4日16:00,考生登录“承德市教育考试招生信息平台”填报志愿。各学校要组织好考生的志愿填报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条件。必须由考生自主填报志愿,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替代、干扰甚至阻止考生填报志愿。

 普通高中志愿分两个批次:

 第一批:承德一中、承德二中、存瑞中学、承德县一中、宽城县一中、兴隆县一中、平泉市一中、滦平县一中、丰宁县一中、围场县一中、隆化县一中、双滦实验中学(招双滦区考生)、围场卉原中学(民办)、高新区一中(招高新区考生)。

 第二批:河北蒙中、承德八中、高新区一中(招高新区以外外的考生)、双滦实验中学(特长生)、鹰城一中、承德县六沟高中、丰宁实验中学、承实高中(民办)、承德文茂高级中学(民办)、承德福环高级中学(民办)、承德双桥卉原中学(民办)、承德晨曦高级中学(民办)。

 每个批次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志愿。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依据考生志愿,按志愿批次录取。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应特别慎重,根据所填报志愿顺序,一经被上一批次学校录取,将不再参加后续批次学校的录取。

 市外民办高中跨市招生的学校在我市实行自主录取,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方式等进行,不参与本市普通高中统一录取,但必须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超计划录取,不得录取我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成绩的学生。考生若填报了本市高中志愿并被录取,再到市外民办高中就读,将不予调档,造成不能注册学籍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市民办高中招生要按照承德市教育局2021年市域外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管理办法执行。

 六、招生录取原则和依据

 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尊重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依据是:(一)全省统一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6个科目和市级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成绩(满分650分);(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省级示范性高中要求B等级以上(包括B等级),其他高中阶段学校要求C等级以上(包括C等级)〕;(三)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各类优惠照顾考生的加分项目如下:①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烈子女、因公牺牲民警子女,照顾20分;②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青年及侨眷高知子女;农村独生子女;一级至四级伤残人民警察子女,照顾10分;③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照顾5分。同时具备上述几项照顾条件的考生,只选择其中一项,照顾分数不累加。

 七、录取管理办法

 根据中考成绩和考生填报志愿情况确定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其它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根据报考情况可适当降低录取分数线。全市各高中学校的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招生办具体负责统一录取。普通高中新生录取工作分两个批次进行,即第一批、第二批,录取时间为7月6日—10日。每个批次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参加下一批次录取。

 八、学生报到和新生学籍注册管理

 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持录取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且未向录取学校说明原因的,视为放弃入学机会,其他任何普通高中不得再录取并为其办理注册学籍手续。

 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的录取学生名单为学生注册学籍,不得为未经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录取的学生注册学籍。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为未经确认录取的学生转移电子档案。

 注册学籍。学生按规定报到后,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高中学校要于2021年8月24日前将承德市普通高中新生入学登记表(附件7)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批备案,审批合格后,根据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安排,由学校负责导入招生结果,统一授予学籍,实行网上管理。所有普通高中应在9月1日前完成学籍注册网上提交工作。教育行政部门、招生管理和学籍管理部门应在9月30日前完成注册审核及电子档案转移。

 各学校要充分利用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加强日常监管,严格实行“人籍一致、籍随人走”,强化普通高中新生学籍审核,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实际在校就读相一致,不得为超计划招收的学生注册学籍。按照《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做好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2号)要求,对高中新生入学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学籍注册与实际就读是否一致,严查空挂学籍、无本校学籍实际在校就读等情况。

 九、招生宣传

 普通高中招生涉及到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广,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普通高中学校、和初中学校要建立严格的招生信息公开制度,要将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分配生名额、加分政策和招生方式和录取结果等及时发布,纳入校务公开内容,加强宣传。要充分履行宣传告知义务,利用多种方式将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及时宣传到位,做到每一位考生和考生家长应知尽知。要密切关注招生舆情,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和关切,对不实报道信息要及时予以澄清。

 市教育局统一制发了《承德市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告知书》样本(附件6),请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初中学校务必将《告知书》于6月20日前发放到每个中考考生手中,经学生、家长、学校校长或主管招生副校长签字后,上交到各县(市、区)教育体局统一存档,以待备查。

 十、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严禁普通高中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普通高中之间借对方名义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公办普通高中参与举办的民办普通高中以公办普通高中名义招揽生源;严禁公办普通高中以“帮扶”“集团办学”“联合办学”等名义参与民办普通高中招生;严禁普通高中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普通高中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普通高中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考“状元”和升学率。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维护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统一性和严肃性,认真落实“严禁违规招生”要求,畅通群众举报和受理申诉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凡是违反招生规定的公办普通高中,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违规情节程度,对负责人进行约谈、通报批评和追究相关责任;对学校给予限制申报评优树模、调减招生计划、省级示范性高中黄牌提醒或直接摘牌等处理。凡是违反招生规定的民办普通高中,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招收的学生,退还所收费用;对学校给予警告,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直至撤销招生资格、吊销办学许可证。

承教通[2021]14号(高中招生)(2).doc ?

承教通[2021]14号(2).pdf

辽宁锦州2022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2022沈阳市中小学学区以什么为标准划分

 2022沈阳市中小学学区以什么为标准划分,按照沈阳大部分区域的公立热点学校学区房的入学要求,需要提前三年落户,2022沈阳市中小学学区以什么为标准划分。

2022沈阳市中小学学区以什么为标准划分1

 1、房屋性质为普通住宅的,要求房证、户口簿两证合一;人户合一;房主为父母(父母无房的需提供无房证明,可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同住),与父母同户同住;房证、全家户口满3年以上(8月31日前);产权人和户主统一,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直系亲属,即父亲、母亲、祖父母、外祖父母。

 不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按相对就近,回避学位紧张学校的原则进行分配。

 2、房屋性质是公寓的,按《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沈政办发[2017]26号)执行。

 3、学位紧张学校学区每套住宅用房3年内只能安排1名适龄儿童入学(非独生子女家庭除外);同一房产多人共有产权的,只安排户主身份且房产份额超过50%以上条件的子女入学。

 4、由于居住人口数量持续增加,学校规划布局进行调整,因此学区划分只能相对稳定,以当年公布为准。

  开学在即 还有机会上“双总校”吗?

 从方案来看,沈阳多个区域延续了2021年的学区划分标准。

 例如,和平区标准是房屋性质为普通住宅的,要求房证、户口簿两证合一;人户合一;房证、全家户口满3年以上(8月31日前)。沈河区标准是学位紧张学校继续执行户籍转入时间限制,户口簿、房证两证统一,人户不分开,学生与父母同住,户口、房证3年以上。

 皇姑区则要求两证(房证、户口簿)统一、实地居住、人户不分。2022年执行户籍转入时间的限制,以房证、户口时间为准,截止时间8月31日,2022年要求房证、户ロ满3年以上。

 对于很多了解“学区房”概念的家长而言,已经早早的为孩子选择好的教育资源提前做足了准备,很多家长提前4、5年就开始研究沈阳各个区域的重点学校和学区划分标准。

 但是也有一些家长并没有“学区房”概念,孩子到了适龄年龄才知道学区划分,但又不想让孩子上普通的学校。开学在即,还有机会上“双总校”吗?

2022沈阳市中小学学区以什么为标准划分2

 按照沈阳大部分区域的公立热点学校学区房入学要求,需要提前三年落户,那么2025年上学的的小学与初中生家长们,要注意了,如果想上热点学校,却还没有完成落户的,要抓紧了! 以往沈阳学区划分情况,提前三年落户已经成为了热点学区房的必备条件。

 落户需满6年的情况也是存在的。但按照大部分的3年情况来看,本文对2025年入学的家长们做出提示,要关注时间,避免在来不及的时候,再四处寻找能够不限制落户年限的.优质学校。每一年,我们都能够遇到错过提前落户要求的家长,而又想让孩子就读于热点学校,虽然有学校以及学区房能够满足,但是毕竟选择余地和空间要小很多。

 同时,我们还要提示一点,我们也看到部分行政区域在学区划分备注中的一些内容,例如和平区所标注的:由于居住人口数量持续增加,学校规划布局进行调整,因此学区划分只能相对稳定,以当年公布为准。于洪区所标注的:由于每年学生数量变动较大,且学校规划布局不断建设和调整,因此学区划分不固定,以当年官方公布为准。

 所以,各位家长不能仅以过去一年、两年的学区划分情况作为未来学区的划分标准,但是可以通过对多年划分情况的分析,找出较为稳定的学区房。从而避免学区划分出现更改的情况。

  买学区房,你会选择沈河、和平还是皇姑?

  沈河区

 有网友认为,买学区房首先沈河区。沈河区拥有响亮的教育品牌和雄厚的教育资源,坐拥文化路小学、文艺二校、七中等名校。在沈阳,提起七中,可谓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中考成绩一直名列前茅。如果不差钱,买七中没毛病。

  和平区

 有网友认为,在沈阳买学区房,首选和平区。和平区也是名校众多,小学方面有铁路五校、南京一校、和平一校、望湖路小学,中学方面有134中学、南昌中学、126中学。近年来,和平区的学区愈发受到家长们的认可,中考成绩也是有目共睹。

  皇姑区

 皇姑区是沈阳传统的“教育大区”,拥有岐山一校、珠江五校、43中学、虹桥中学等众多名校。近年来,皇姑区热门初中的中考成绩并不亮眼,但家长们对于皇姑学区的关注度依然很高,皆因皇姑区有120中学等知名高中。另外,在皇姑区购买学区房的成本相对较低。所以,在皇姑区买学区房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2022沈阳市中小学学区以什么为标准划分3

  沈阳市教育局公布“2022年沈阳市中小学学区划分方案”。

  和平区:和平一校和平湾分校计划招生200人

 新建和平一校和平湾分校,今年计划招生200人,学区对应社区为和平湾一社区(暂定名)。

 沈阳市第一二六中学和平湾分校计划招生200人,学区对应社区为和平湾一社区(暂定名)。

  沈河区:新建市第七中学南部校区

 新建沈阳市第七中学南部校区,计划招生90人,学区对应社区为河畔花园、翠塔、萃苑,分别从沈阳市第七中学文艺路学校(原沈阳市第八十二中学)、沈阳市第七中学文化东路校区(原沈阳市第一四五中学)划出。此外,沈阳市第八中学对应社区为万科,划入沈阳市第七中学文化东路校区(原沈阳市第一四五中学)。

 政策方面:2022年新建校要求户口簿、房证两证统一,人户不分开,学生与父母同住,房主为父母,如房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父母需提供无房证明。此外,2023年,要求户口簿、房证两证统一均满1年以上;2024年,要求户口簿、房证两证统一均满2年以上;2025年,要求户口簿、房证两证统一均满3年以上。

  铁西区:新建勋望小学兴顺分校

 新建勋望小学兴顺分校,计划招生135人,对应社区为琨御府;启工二校红梅分校对应社区新增团结新村、保利云禧、恒大华府、维多利亚公馆楼盘。

 中学方面:沈阳市中德园英才学校学区为原市第58中学对应社区;沈阳市培英中学保工校区(原市第100中学)计划招生300人。

  皇姑区:沈阳市第四十三中学未来校区计划招生100人

 宁山路小学金山分校更名为宁山路小学未来校区,计划招生270人,对应社区新增万科府前壹号。

 沈阳市第四十三中学金山分校更名为市第四十三中学未来校区,计划招生100人。对应社区新增万科府前壹号、金地江山风华、旭辉首府铂辰时代。

  大东区:新建尚品东林九年一贯制学校

 新建尚品东林九年一贯制学校,今年仅小学一年级招生,学区对应社区为金地檀悦、金地半山麓、金地朗悦、金地峯尚四个楼盘。

 尚品东越学校中小学今年新增两个楼盘为龙湖樘前、招商龙湖东望府。调整原隶属上园一小学教育集团学区的高教、新华两个社区到辽三小学教育集团。

 原兴东中学更名为尚品学校兴东校区,原辽沈街第一小学更名为辽二小学教育集团辽一校区,原市第五十中学更名为沈阳大学附属学校,隶属学区均不变。

 原善邻路第二小学、二〇二小学撤销,所属原学区及学生划归至和睦路小学,成立和睦路小学教育集团,统一管理,统一招生;原沈阳大学附属实验学校与望花街第三小学合并,成立尚品东育学校。

沈阳指标到校按学籍还是户籍

#小升初# 导语 小升初频道从锦州市教育局了解到,辽宁锦州2022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已发布,详情如下:

为做好2022年中小学招生工作,依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2〕5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条件

县(市)区属小学、初中由本级教育局依据相关政策确定招生条件和入学办法。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继续采用学区制,全部实行网上报名登记。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和跨审批区域招生。原则上,按照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条件,依据学生和父母的户口及房产情况,由对应学区学校接收学生入学。本方案所称“房产”不含门市房;同一房产多人共有产权的(学生和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除外),父母产权占比份额超过50%(不含50%)的学生可在本房产所在地入学。以下所述房产均须符合此条件。

入小学的适龄儿童要年满6周岁。出生日期限制在2016年8月31日前,2016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均无法建立学籍。

对于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延缓入学的,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户籍所在地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获批准后学生方可延缓入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一)锦州市国和小学招生条件

1.学生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持有学区内的户口簿或房产证(或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满足条件之一即可接收入学。学区内的动迁户,尚未回迁的,凭产权调换协议、原籍户口簿办理入学。

2.学生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学区内的房产证,可接收入学。

3.如有空余学位,适当接收在学区内办理了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入学。在网上统一报名后,根据网上报名人数和学校空余学位,实行电脑随机录取,额满为止。

(二)锦州市实验学校(包括初中部和小学部,下同)、第八初级中学招生条件

1.学生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一处,户口簿和房产证(或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相互一致,且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可到对应学区学校入学。学区内的动迁户,尚未回迁的,凭产权调换协议、原籍户口簿办理入学。

2.学生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一处,并学生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名下在市直学校学区内没有房产,且符合本项第1条规定的,可到对应学区学校入学。

3.从2022年起,实验学校小学部毕业学生不再享受直升初中部的入学待遇。实验学校小学部毕业学生升入实验学校初中部就读,须满足上述入学条件。

(三)锦州市第四初级中学招生条件

1.学生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居住一处,户口簿和房产证(或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相互一致,且在2022年6月1日前取得的,可接收入学。学区内的动迁户,尚未回迁的,凭产权调换协议、原籍户口簿办理入学。

2.学生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一处,并学生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名下在市直学校学区内没有房产,符合本项第1条规定的,可接收入学。

3.如有空余学位,可适当接收学生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不在市城区,在四中学区内有房产(房产证在2022年6月1日前取得)并办理了居住证的学生入学。

(四)不符合锦州市实验学校、第四初级中学、第八初级中学上述入学条件的学生按以下办法入学

1.户籍或住房登记时间不满足规定时间要求的,按符合单一入学条件处理。

2.户籍或住房单一在市实验学校小学学区的适龄儿童,由松山新区教育局负责安排入学。

3.户籍或住房单一在市实验学校初中学区的小学毕业生,由市第五初级中学接收入学。

4.户籍或住房单一在锦铁里、兴华里、民和里的小学毕业生,由市第十八初级中学接收入学。

5.户籍或住房单一在白日里(不含中央大街以西)、吉庆里、中富里、民族里、民权里、丰乐里的小学毕业生,由市第五初级中学接收入学。

6.户籍或住房单一在平安里、北一里、白日里(中央大街以西)、民生里、民治里的小学毕业生,由市第十三初级中学接收入学。

7.户籍或住房单一在东一里、东二里、北二里、北三里、阜康里、三保里的小学毕业生,由市第五初级中学接收入学。

8.锦州市实验学校在彻底消除大校额前中途不得转入,符合转入条件的小学生由松山新区教育局负责安排入学,符合转入条件的初中生由锦州市第五初级中学接收入学。中途转入锦州市实验学校(消除大校额后)、第四初级中学、第八初级中学的,在学位有空余的前提下,除须符合《锦州市教育局关于转发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锦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属义务教育学校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外,还须满足转入年级在转入学校七年级(或一年级)当年的招生条件。不符合前述转入条件的,小学生由松山新区教育局负责安排入学,初中生按第(四)项执行。

(五)锦州市第十二初级中学、逸夫中学招生条件

学生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持有学区内的户口簿或房产证(或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满足条件之一即可接收入学。学区内的动迁户,尚未回迁的,凭产权调换协议、原籍户口簿办理入学。

不符合上述条件,在第十二初级中学学区内办理了居住证的其他小学毕业生,由锦州市第十三初级中学或古塔中学接收。在逸夫中学学区内办理了居住证的其他小学毕业生,在安和里、龙江北里(云飞)、龙江南里居住的,由市第五初级中学接收入学;在花园里、兰花里、杏花里、菊花里居住的,由市第十八初级中学接收入学。

(六)除锦州市实验学校、第四初级中学、第八初级中学、第十二初级中学、逸夫中学外的其他市直属公办初级中学招生条件

学生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持有学区内的户口簿或房产证(或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满足条件之一即可由对应学区学校接收入学。学区内的动迁户,尚未回迁的,凭产权调换协议、原籍户口簿办理入学。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凭原籍户口簿、居住证、租房协议,按照就近的原则由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接收入学。小学由各区指定的学校接收,初中由市一中、三中、五中、十三中、十六中、十八中及古塔中学接收入学。

(七)为确保教育公平,享受市城区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指标的初中学校之间不得转学

享受市城区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指标的初中学校有:市实验学校、一中、三中、四中、五中(含原七中)、八中、九中、十二中、十三中、十六中、十八中、逸夫中学、锦州新世纪博雅实验学校、古塔中学、松山育才学校、松山巧鸟九年义务教育学校。

二、中小学招生办法

(一)市直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法

1.学生网上报名登记(6月5日-30日)。学生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登录《锦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系统》,进入招生报名登记页面(登录方式有两种:一是电脑登录网址:;二是手机登录“锦州通”APP然后进入“教育教学”板块,再点击“入学报名”)。按照填报说明、学区划分和招生条件进入对应学区学校的“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同时,需将户口簿(居住证)、房产证(租房协议)等证件的证明材料原件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确保填报信息真实准确。

报名系统已与市信息中心实现对接,填报的信息通过与户籍信息和房产信息大数据比对,将直接确认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上传的证明材料不真实或填报的信息不准确,均为无效填报。

2.学校审核(7月1日-12日)。招生学校对学生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学校在报名系统中进行招生确认,并上报市教育局。审核不通过的学生,学校需在报名系统中写清原因后驳回,学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看驳回结果并重新到正确的学区学校报名入口进行报名登记。

3.市教育局复核(7月13日-28日)。市教育局对学校审核通过的学生的学区、户籍和房产等信息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的学生在报名系统中发布。复核不通过的学生,驳回至学生填报的学校;学校在报名系统中写清原因后驳回,学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看通过或驳回的结果。报名被驳回的,应重新到正确的学区学校报名入口进行报名登记。

4.学生打印《入学通知书》(7月末)。学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招生结果。审核通过的,可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入学通知书》,学生按照招生学校的要求持《入学通知书》报到入学。

5.学籍注册(9月份)。市教育局将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录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学籍注册。

(二)普通高中招生办法

公、民办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统一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平台上录取,录取结果。继续执行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政策,市城区公办普通高中以市城区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数的120%所居名次的分数为最低录取分数线,各初中到校指标“丢标”数不超过各高中招生计划指标数的50%,超过部分在本校内补录;县(市)区属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由县(市)区教育局自行划定。

禁止普通高中在籍学生和年满18周岁及以上非应届初中毕业生参加中考,禁止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接收普通高中退学生复读。未满18周岁且中考当年未被普通高中录取的非应届初中毕业生参加中考,只能被民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录取。

1.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办法

严格按照招生计划、中考成绩、学生报考志愿由市、县(市)区招考办统一录取。

(1)招生类别

分为航校生、特长生、择优生、指标生四类。

(2)填报志愿

航校生志愿按省文件要求填报。特长生志愿按《锦州市公办普通高中招收特长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填报。择优生志愿,限于综合素质评定及格的应届考生填报,且只限填报一所学校。指标生志愿,限于综合素质评定及格的应届考生填报,可填报五所学校(区域内不足五所学校的,按实际所数填报),所填报志愿为平行志愿,不再进行志愿征集;不符合享受初中学校指标到校条件的考生不得填报指标生志愿。附加志愿,享受市城区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指标的初中学校的考生,在择优生志愿和指标生志愿之外,可加报一个“附加志愿”;附加志愿只能从锦州市第四高级中学或锦州市第五高级中学中选择一所学校填报。

考生志愿实行网上填报,须由考生本人及其家长共同填报,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代*生填报或改动志愿。网上填报的志愿以平台关闭时保存的志愿数据为准。

《考生志愿表》须经考生及家长共同签字确认后,报送本级招考办。凡考生及家长共同确认签字的志愿表有涂改与网上填报的志愿不一致的、考生及家长拒绝签字的,一律以网上填报的志愿为准。

(3)录取方法

录取分为三个批次。

第一批次(航校生):由省海军和空军青少年航空学校招生部门录取。

第二批次(特长生):按市教育局特长生招生文件执行。

第三批次(择优生、指标生):择优生、指标生分别依据择优生招生计划和分配给各初中的指标生招生计划,按照锦州市锦州中学、渤海大学附属高级中学、锦州市铁路高级中学、锦州市第一高级中学、锦州市第二高级中学的顺序,坚持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同时进行录取。

初中学校如果“丢标”,所丢指标按照考生志愿和享受市城区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指标的考生中考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额满为止。所丢指标如超过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指标数的50%,超过部分在本校内补录且不受最低录取分数线的限制;本校未填报相关学校报考志愿者,不得补录。

当考生中考成绩并列时,先按照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仍并列,按照语文、数学两科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再并列,按照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最后按照排序等额录取。

(4)锦州市第四、第五高级中学招生政策提示

两所高中按照招生计划、中考成绩、学生报考志愿,分别由开发区招考办和太和区招考办在本区范围内统一录取。

若两所高中的招生计划在本区域内未录满,则在享受市城区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指标的初中学校的考生中,按照分数优先、遵循附加志愿的原则进行补录,补录的数量不受市城区优质高中在两区所录取的数量限制。已被其他高中录取的考生不得再行补录。被补录考生的中考成绩不得低于锦州市第四高级中学和第五高级中学的最低录取分数线。

2.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办法

民办普通高中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招生范围进行招生,严格执行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制度,公开公示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最低录取分数线以及收费标准等。《公示》文稿须报本级教育局备案。

民办普通高中录取工作与公办普通高中同步进行。报考民办普通高中的考生直接到招生学校报名登记并在统一招生平台上填报志愿,只限填报1所学校。考生和学校须同时在统一招生平台上确认所填报的志愿,确认无误后把填报的志愿打印一式两份,经考生及家长签字后,学校和考生各留存一份。

被公办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不得填报民办普通高中志愿。考生志愿须由考生本人及其家长共同填报,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代*生填报或改动志愿。

民办普通高中录取按照考生志愿、招生计划、招生范围由市招考办统一、等额录取。

3.录取结果的发布

招生录取结束,由招考办报请市教育局批准后,将录取结果送交各初中,进行校内公示,公示期为3天。无异议后,招考办将录取结果报送本级教育局审核备案,再送交各普通高中。

各县(市)区教育局于8月10日前,将本地公办普通高中录取结果上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将全市公办普通高中录取结果统一汇总后,通知到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各民办普通高中。

各民办普通高中招生结束后,本级招考办和招生学校于8月31日前分别将录取结果和实际报到学生名单报送本级教育局审核。县(市)区民办普通高中的录取结果先由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后,再上报市教育局审核。

被录取的考生要按照录取结果,持录取通知书按时到录取学校报到。开学后两周内不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三)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招生办法

1.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我市中等职业学校三年制专业的(专业及****见附件2),须在市招办统一招生平台上填报考生志愿。每生只填报一所中等职业学校的2个专业志愿,按志愿填报先后顺序录取。填报完志愿后,带准考证、户口本、毕业证书等证件直接到所选报学校确认,注册入学。普通高中毕业生有学习职业技能志愿的,可报考中等职业学校“高中一年制”专业。我市各职业学校多数专业均招收高中毕业生。

2.应届初中毕业生报考我市中等职业学校“3+2”中高职贯通(五年制)专业的,须登录“辽宁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填报志愿,由省招办按中考成绩统一录取。省招办录取后,由所录取学校通知考生带户口本、毕业证书等证件到学校报到。

3.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兼报我市中职学校三年制专业和“3+2”中高职贯通(五年制)专业。

4.中考后,考生可通过各职业学校招生联系电话或学校公众号了解咨询专业补录信息,及时补报。

5.锦州市域内及外省市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参加中考报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同等学历的城乡劳动者、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返乡农民工等欲就读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到市招办统一招生平台上所设置的各职业学校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并带户口本、毕业证书等证件直接到所选报学校采集信息,注册入学。

三、优待政策

1.继续执行国家、省、市政府及教育局制定的教育优待政策。烈士子女入学,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时降20分录取;在公办学校就读的,免交学费、杂费,并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有关助学政策。

2.援藏干部(援藏期间)子女、援疆干部(援疆期间)子女、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胞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时降10分录取。

3.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军人子女、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高校博士子女的教育优待政策。军人转业当年其子女升学时享受现役军人子女同等待遇。

4.按照《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人才集聚的若干政策>的通知》(辽委办发〔2018〕76号)和《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人才集聚的若干政策>第二批操作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19〕83号)规定,落实符合优抚条件的相关人员子女享受教育优待政策。

5.严格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各类教育优待政策计划单列。符合多项优待政策的,只可就高享受一项优待政策。

四、政策调整

1.从2023年起,拟入读锦州市实验学校初中部和第八初级中学,要求学区内的户口簿和房产证(或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的登记时间截止入学当年6月1日前须满三年方可入学。(此规定已于《锦州市教育局关于明确锦州市实验学校和锦州市第八初级中学入学条件的通知》(锦教发〔2020〕82号)中明确并向社会公开)

2.2023年拟入读锦州市实验学校小学部,须满足2020年12月31日前在对应学区内购房、落户的条件。从2024年起,拟入读锦州市实验学校小学部,要求学区内的户口簿和房产证(或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的登记时间截止入学当年6月1日前须满三年方可入学。(此规定已于《2020年中小学招生工作方案》中明确并向社会公开)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压实疫情防控责任,认真研判疫情形势,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将疫情防控要求贯穿中小学招生入学各个环节,强化突发疫情的应急处置准备。确保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安全稳妥进行。要科学制定本地中小学招生入学具体工作方案,建立工作制度。各职能部门和学校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建立招生工作责任制,签订中小学招生工作责任书。

2.抓好政策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今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问题”工作要求,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积极安排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进入公办学校就读,确保随迁子女应学尽学。各地要制定随迁子女入学实施细则,切实简化优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清理不必要的证明材料。要认真落实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中考政策,对回户籍地参加中考的随迁子女,户籍地和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妥善做好考试招生报名服务工作,保障随迁子女能在户籍地顺利参加中考。

各中小学要严格控制在校生班额和校额,不得产生新的大班额和大校额。普通高中要通过新建学校、学生分流等方式,有效控制大规模学校,巩固大班额治理成果,普通高中规模不得超过3000人,班额不超过50人,防止出现新的大规模学校和大班额,现有大规模学校于2022年底前彻底消除。坚决禁止数据,严禁通过占用音乐、计算机等功能教室来化解大班额。对于工作要求落实不力,仍存在大班额的,将依据有关规定问责追责。

各县(市)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落实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责任。要依托学籍管理系统,完善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账;建立健全控辍保学责任体系,形成失学辍学劝返复学部门联动机制,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儿童义务教育有保障,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国家法定标准。

3.强化监督问责。各地要严格落实招生入学工作属地管理责任,及时主动公开本地招生入学相关信息,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2022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秩序良好。要严格落实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申通举报申诉受理渠道。省厅、市教育局将对各地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4.做好政策宣传。教育局和各学校要与新闻宣传部门和有关单位通力合作,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时间节点,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主流媒体和网络、微博、微信新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解读招生入学政策和实施的具体办法,使之家喻户晓,社会支持,家长理解。

附件1:市直属义务教育学校及古塔中学学区分布一览表

注:学校名称下所列电话为招生咨询电话

附件2:2022年锦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专业及****

注:各学校多数专业可招收高中毕业生,举办高中一年制

关于认真做好2022年四川成都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工作的通知

本月

25

日,又一波初三学子奔赴中考考场,参加人生中的第一次大考。

而此次之前,本届初三毕业生已经在考前完成了高中志愿的填报。无疑,考入一所优质高中,就相当于一只脚已经迈入了重点大学的门槛,人生或许就从这一刻迎来了转折。

而除了以优异的成绩考入重点高中外,指标到校,也是初中生进入省重点的重要途径之一。不过,有关这一话题,很多家长却是一知半解。

然而,实际上,指标到校,不仅关乎于初中家长,小学高年级的家长,尤其是面临小升初择校的,也应该把“指标到校”有关的问题弄明白。

那么,首先,到底

何为“指标到校”

就是指将省级重点高中部分招生计划按规定比例均衡分配到相应初中学校,是教育均衡发展的体现。对于相对薄弱的初中学校,一些成绩排名在学校中上游的学生可以通过“指标到校”形式,到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就读。

哪些高中有指标到校名额?

目前,除了三校(育才科高、省实验、沈阳二中)外,省级示范性高中均实行指标到校政策。

而到在

2024

年,沈阳二中、省实验、育才科高也将拿出不少于

50%

的指标到校名额九区分配。目前在读的初一学生将“很幸运”地成为了第一批享受到三校指标的毕业生。

高中指标如何分配,初中学校享受多少指标?

指标到校遵循区内分配、区内报考的原则。省级示范性高中按总招生计划的

70%

分配指标。举例:假设今年二十中学招生总人数为

1000

人,那么其中的

30%

300

人,为面向全市所有初三学生的统招公费生,其余

70%

1000*70=700

人,会按一定比例系数分配到和平区内的所有初中。

具体到校指标算法:

举例说明:假设二十中学指标到校计划数为

700

人,和平区报考人数有

10000

人,那么分配给和平区初中指标到校系数就为

700/10000=0.07

,其中,若

126

中学初三毕业生为

1000

人,那么

126

中学能享受二十中学指标到校的人数即为

1000*0.07=70

人,其它和平初中以此类推。

各初中学校的学生如何能拿到指标?

还是以上文为例,假如

126

中学获得了

70

个二十中学的指标,学校会在所有志愿填报了二十中学指标的学生中进行分数排名,分数排在前

70

的学生就可以拿到指标。

其中,如果

126

中学有

100

人考取了三校,

50

人考取了其它公费重点高中,这

150

人不占用指标到校名额,从校内排名第

151-221

名初三学生就可享有指标到校名额。而这中间,如果有填报回中、铁中的指标到校学生,将跳过录取排名依次向后顺延。

如果分数相同,则以单科成绩排列高低作为录取依据,而录取指标名额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即为是当年该校指标到校的录取最低分数线。

当然,并不是所有成绩符合的初三考生,都能享受到指标到校。这里还是要符合一定限制条件的,

这几类学生就不能享受对应高中的指标到校

:

1.

往届毕业生即复读生,初中阶段在外校借读的应届毕业生不享受指标到校待遇。(特殊外校借读情况需经过教育局批准,方可享受指标到校待遇)

2.

在进入八年级的

9

30

日后转学的学生。

3.

从实力民办初中入学后再转入普通公办初中的学生。

具体可参看于洪区教育局对于指标到校条件限制的解答,各区基本雷同。

另外,

指标到校和学籍、户籍也有很大关系

填报中考志愿时,指标到校为学籍或者户籍所对应的区内高中。即学籍和户籍不可兼得,只能二选一。按学籍填报,如果学生在七中上学,那么指标到校的高中就为沈河的

27

中、同泽高中等;按户籍填报,则需学生在初二时提前与学籍所在初中申请。如学生在七中上学,但户口在和平,按户籍走,指标到校为和平的

20

中、铁中、回中等。

总体来说,指标到校主要看的是学生在校内的中考分数排名,属于校内竞争。而具体的名额数量主要也与学校人数有关,系数是固定的,哪个学校人数多,相应的得到的指标到校名额也就更多。

同时,受教育资源发展不均衡的影响,热点校和薄弱校指标到校名额数量存在差异,最后录取成绩往往也存在很大的差别。如七中教学质量高,高分学生比比皆是,想要走上沈河

27

中或者同泽高中的指标到校,中考成绩可能需要达到

720

分才能排进靠前的排名位置,获得指标到校名额。而同为沈河区的育源初中,走上高中指标到校可能只需要考上

700

分就可。二者都能进沈河的重点高中,但录取分数却相差

20

分,未来在高中如何跨越这种差距,是家长和学生需要思考的重要问题。

最后,根据近日曝光的沈阳高中招生计划与指标到校名额分配情况,沈阳市内指标到校“大户”分别为和平区的二十中学

669

人和铁路实验中学

507

人,以及皇姑区的

120

中学

633

人。

具体来看,和平区的三所初中

126

中学、

134

中学、南昌中学对应重点高中,具有比较多的指标到校名额,当然这也与这些学校过热、人数过多有很大关系,“内卷”不可避免。

而老牌教育强区皇姑区初中“双子星”——虹桥和

43

中学,在对应的

120

中学、

11

中、

10

中等重点高中里,也有较多的指标到校名额。值得一提的是,今年虹桥北校区迎来第一届毕业生,具体的指标到校名额分配情况,将会给一些想要选择虹桥北校区的家长朋友提供参考。

总而言之,搞明白“指标到校”,上哪个初中,走哪个高中的指标到校更有升学把握,是家长朋友需要关注的重点。以当下的情况来看,无疑和平和皇姑在初中教学质量和重点高中数量上,都更具优势,升学更有“出路”!

盐中分数线2023

 各区(市)县招考委,四川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成都东部新区教育局、成都高新区教文卫健局,各区(市)县教育局,市直属(直管)学校:

 为进一步落实“双减”工作要求,根据《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教发〔2018〕4号)和《成都市招生考试委员会、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2年成都市高中阶段教育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工作实施规定〉的通知》(成招考委〔2022〕1号),现就全市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工作安排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总体要求

 省级示范性公办普通高中统招生计划的50%以上合理分配到服务区内的初中学校,并适当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公办初中强校工程实验校倾斜。

  二、指标到校生计划及下达

 (一)市直属学校(指石室中学、成都七中、树德中学三所学校的七个校区,下同)指标到校生比例,为学校面向“5+2”区域(指四川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统招生计划的50%。各区(市)县所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比例不低于该校在本招生区域统招生计划的50%。

 (二)中心城区(指四川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下同)指标到校生总计划由成都市教育局根据中心城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生计划确定、下达到各区。

 (三)其余各招生区域指标到校生总计划,由成都市教育局根据当地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统招生计划确定、下达。

  三、指标的分类及分配范围

 (一)指标的分类

 中心城区指标的类别包括:艺体指标、高层次人才子女指标、市级统分指标、区域指标。其余各招生区域参照中心城区办法执行。

 (二)中心城区各类学校指标的构成及分配范围

 1.市直属学校

 市直属学校指标由艺体指标、高层次人才子女指标、市级统分指标构成。

 学校在“5+2”区域统招生计划的50%作为指标到校生计划(以下简称指标),扣除各校艺体指标、高层次人才子女指标后,剩余部分为市级统分指标,由成都市教育局统筹分配到中心城区。其中: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根据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的申请分配名额;“5+2”区域由成都市教育局按规定分配。

 2.区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

 各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为区域指标。各学校在本招生区域统招生计划的50%作为区域指标到校生计划,在学校所在行政区均衡分配。

  四、指标的分配原则

 中心城区各类指标按以下原则进行分配,其余各招生区域参照中心城区办法执行。

 (一)市级统分指标的分配原则

 1.“5+2”区域内市级统分指标由成都市教育局统一进行分配。成都市教育局以各区范围内初中学校(包括辖区内市属及区属公办初中学校、辖区内市属及区属公办高完中学校初中部,下同)符合指标到校生基本条件的学生为基数均衡分配到各区的所有初中学校。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各区名额汇总后与总名额由于四舍五入带来的误差和各初中学校名额汇总后与总名额由于四舍五入带来的误差,均由成都市教育局调整。

 2.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各区的市级统分指标,由成都市教育局依据各区教育行政部门的申请将名额分配到区,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按上述原则在区内分配,分配方案报成都市教育局同意后执行。

 (二)区域指标的分配原则

 区域指标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以本区范围内初中学校符合指标到校生基本条件的学生为基数进行均衡分配,在分配时应参照市级统分指标的分配原则执行,其中,符合条件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上一年度第二批次未录取满额)可提出书面申请,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可将区域指标名额单列一部分(不突破本校区域指标总名额的40%)定向分配到本校初中。分配方案报成都市教育局备案后执行。

  五、指标到校生的基本条件

 指标到校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户籍在本招生区域〔“5+2”区域作为一个招生区域,其余各区(市)县各作为一个招生区域,全市共17个招生区域〕。

 (二)实际就读学校3年学籍的应届毕业生;符合政策规定转学的,须在学籍转入学校实际就读满2年。

 (三)初中入学须符合当年成都市教育局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

 (四)学生应当按要求完成综合素质评价写实记录。

  六、指标到校生的产生程序及空余名额使用办法

 中心城区指标到校生的产生程序及空余名额使用办法如下,其余各招生区域参照中心城区办法执行。

 (一)指标到校生的产生程序

 1.制定推荐办法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考试管理的通知》中“积极完善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模式”“除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外不得组织任何与升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的要求,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要求制定本区指标到校生的具体工作办法,上报成都市教育局核定备案后执行。各初中学校应根据上级工作要求制定本校的指标到校生产生办法,并上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执行。

 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各初中学校在制定指标到校生推荐方案时,必须重点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指标到校生推荐依据,坚持以下原则:

 (1)德育。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有市级及以上“新时代好少年”获奖记录的优先推荐,对严重违反《中学生行为守则》、校规校纪,以及存在考试舞弊、校园欺凌行为的不得推荐;

 (2)智育。综合考虑学生初中三年的学习成绩表现,避免简单地使用诊断性考试的分数作为推荐的标准。

 (3)体育。将学生参加体育课、体育大课间的表现作为推荐依据,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体育锻炼的不得推荐。

 (4)美育。将学生参加美育教育的表现作为推荐依据,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美育课及其他每位同学均需参加的美育活动的不得推荐。

 (5)劳动教育。将学生劳动意识、劳动习惯、劳动能力等方面的表现作为推荐依据,有市级及以上“劳动奖章”“劳动能手”获奖记录的优先推荐,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劳动教育的不得推荐。

 (6)学生未按要求完成综合素质评价写实记录,导致不能提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证明材料,不得推荐为指标到校生。

 2.指标到校生的申报及审核

 各区和初中学校在执行指标到校生政策过程中,指标到校生名额应在全校范围内使用,不分配到班。

 各类指标到校生均实行学生网上申报、初中学校及教育行政部门网上审核。其中,网上申报在“成都招考”(网址:online.cdzk.org或online.cdzk.com)中的“中心城区指标到校生申报及查询”上进行。网上审核在“成都招考后台管理系统(中考)”(网址:zkgl.cdzk.org)中的“中心城区指标到校管理后台”上进行。

 (二)空余名额的使用办法

 市级统分指标公布、执行后,因学生放弃而空余的指标由成都市教育局收回,用于录取填报志愿的学生。

 区域指标公布、执行后,因学生放弃而空余的名额,在区内调剂使用。仍未完成的,“5+2”区域区属学校指标由成都市教育局收回,用于录取填报志愿的学生;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区属学校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收回,用于录取填报志愿的学生。

  七、指标到校生的录取办法

 所有指标到校生均须参加中考报名,完成体育考试、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和初中毕业考试(区域指标生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5科的初三毕业会考由初中毕业学校自行命题)。中心城区按以下办法进行录取,其余各招生区域参照中心城区办法执行。

 (一)市级统分指标生的分数要求

 市级统分指标生均须参加中考,中考升学成绩(不含特征加分)不低于“5+2”区域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填报志愿指导线方可录取。

 (二)录取及剩余指标的使用

 符合条件的指标到校生在第一批办理录取手续,被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以后各批次、各类别的录取。未用完的指标,市直属学校及“5+2”区域区属学校由成都市教育局收回,用于录取填报志愿的学生;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区属学校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收回,用于录取填报志愿的学生。

  八、指标到校生的公示与考核

 (一)公示

 指标到校生全过程实行公示制度,中心城区应严格按以下要求执行公示制度,其余各招生区域参照中心城区办法执行。

 1.公示分配名额

 在成都市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公示“5+2”区域各初中学校以及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各区分配到的市级统分指标名额(包括高中学校名称、名额数)。各中心城区教育行政部门也应在官方网站公示本区范围内所有初中学校分配到的市级统分指标、区域指标名额(包括高中学校名称、指标类型、名额数)。各初中学校应在校内、毕业班级内公示本校分配到的市级统分指标、区域指标名额(包括高中学校名称、指标类型、名额数)。

 2.公示操作办法

 在成都市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公示全市指标到校生操作办法。各中心城区教育行政部门也应在本区教育行政部门官方网站公示本区指标到校生操作办法。各初中学校应在校内公示本校指标到校生操作办法。

 3.公示推荐过程及结果

 各初中学校应在校内、毕业班级内张榜公示本校符合指标到校生基本条件的所有学生名单、产生的结果(包括学生姓名、对口的高中学校以及符合条件但自愿放弃的学生名单)。

 4.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5.指标到校生资格确定后原则上不得填报其他学校,不得被其他学校录取。

 (二)考核

 成都市教育局将对各区(市)县指标到校生工作进行考核,当年9月1日前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将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计划分配到校情况报市教育局。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也应对本区域内各初中学校的工作进行相应考核。同时,成都市教育局还将对中心城区各初中学校产生的指标到校生进行跟踪调查,对出现违规行为的高中、初中学校,将按规定严肃查处。

  九、艺体指标及校内指标操作办法

 (一)艺体指标操作办法

 市直属学校艺体指标生的操作办法另行通知。

 (二)校内指标操作办法

 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及一般普通高中可根据自身情况,招收校内指标生。校内指标生占学校的统招生计划但不能突破本校在本招生区域统招生计划的30%。校内指标生的基本条件、产生程序、录取办法、公示等与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区域指标生相同,限招本校符合条件的初中毕业生。计划由各学校上报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核。中心城区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上报成都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并统一公布执行,其余各招生区域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公布执行。

  十、民办学校指标到校生操作办法

 (一)民办初中学校申请享受市级统分指标、区域指标

 民办学校(初中)需要享受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市级统分指标、区域指标名额,应提出申请。“5+2”区域民办学校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区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并签署意见,报成都市教育局审核,在分配指标时统筹安排;其余各招生区域民办学校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在分配指标时统筹安排。

 民办学校(初中)市级统分指标、区域指标的基本条件、产生程序及空余名额使用办法、录取办法、公示与考核等与公办学校的市级统分指标、区域指标完全一致。

 (二)民办学校申请招收校内指标生

 1.招生资格

 根据民办学校分类登记改革推进情况,2022年—2023年期间,民办学校招收校内指标生实行过渡期管理,民办高完中(含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以学校办学许可证为准)、2020年及以前招收校内指标生的民办学校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申请,中心城区经区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并签署意见,报成都市教育局同意后可招收校内指标生;其他招生区域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可招收校内指标生。

 2.基本条件

 民办学校(高完中)的校内指标生条件原则上与公办学校校内指标到校生条件相同,升学区域在学校所在招生区域的学生可参加校内指标生推荐。

 3.其他

 民办校内指标生均须参加中考报名,完成体育考试、理化实验操作考试和初中毕业考试(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5科的初三毕业会考由学校自行命题)。

 民办校内指标生的产生程序、公示办法参照公办高完中学校校内指标生执行,符合条件的校内指标生在第一批办理录取手续,被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以后各批次、各类别的录取。

  十一、其他

 (一)成都东部新区申请市级统分指标

 成都东部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可提出申请,成都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市级统分指标定向分配至成都东部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教育行政部门按原则在区内分配,分配方案上报成都市教育局同意后执行。

 (二)符合条件的生源数上报

 中考报名结束后,各区应组织初中学校对所有学生是否符合指标到校生基本条件进行初审,初审结果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确认,在校内、班级内公示后,汇总上报成都市教育局。

 (三)推荐指标到校生的纪律要求

 坚持自愿原则。指标到校生的选送应该本着学生自愿的原则,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强迫学生申请指标或放弃指标。

 按时开展工作。各区(市)县、所有学校(含公办、民办)要按照统一时间、要求及程序开展此项工作,要按照要求制定指标到校生推选工作方案,报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才能启动。不得提前、违规确定名额,不得以招收指标到校生名义提前变动初中学生学籍,不得违规组织选拔考试。

 规范申报流程。各类指标到校生均应按规定网上申报,初中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网上审核;学校和学生(法定监护人)双方必须严格遵守约定,否则,造成的后果由违约方承担。高中学校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指标到校生一律无效。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如无政策变化,2022年——2024年原则上均执行本文件规定,《关于认真做好成都市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工作的通知》(成招考委〔2021〕3号)不再执行。

  附件: 2022年中心城区指标到校生工作日程

成都市招生考试委员会 成都市教育局

2022年1月11日

盐中分数线2023为536分。

盐城市2023年中考将于6月16日至6月18日进行,共有79475名考生报名参考。据悉,市区共有12303人参考。此外,2024届考生的生物、地理综合考试(小中考)将于6月18日下午举行,全市共有74870人参考。

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本次中考全市设立9个考区、43个考点、2667个考场,安排超过8000名监考教师和工作人员。

2023年盐城市中招录取工作将于6月30日-7月6日进行。

盐城市2023年中考总分为75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分值均在200分以上,生物、物理、化学为100分。此次考试满分为900分,共有21所普通高中参与录取,其中包括盐城市名校“盐中一中”。

同时,针对中考成绩进行的普通高中录取也有了最低控制线。最低控制线根据各所高中的招生计划、考生成绩等多个综合因素而定。值得一提的是,“盐中一中”的录取最低控制线为660分,成为了此次中考录取中最为抢手的学校之一。

2022年盐城中考各学校录取分数线如下:

1、2022年全市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513分。

2、普通高中第一批次公办学校录取分数线公布:江苏省盐城中学708分,盐城市第一中学西环路校区693分,盐城市第一中学蓝海路校区一二志愿677分,三志愿678分。

盐城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批次

第一批次

1、“七年一贯制定向师范生”培养班

2、公办热点高中

3、民办合作办学学校

4、国际课程班

招录按1-4阶段依次进行,被前一阶段学校投档录取的,其他志愿学校不再进行投档。

第二批次

1、其他四星级普通高中、部分三星级普通高中实验班等

2、中职与本科“3+4”分段培养班、五年制高职与本科“5+2”分段培养班。

招录按1,2阶段依次进行,被前一阶段学校投档录取的,其他志愿学校不再进行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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