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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高考招生咨询会2023年公告,南京高考招生

tamoadmin 2024-07-19 人已围观

简介1.2022年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2022年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3.南京高考分数线20224.南京卫校招生要求及分数线20235.南京理工大学高考分数线20226.南京各大学2022录取分数线南京市2023年高考人数为2人。2023年江苏高考:江苏2023年高考人数是41万左右。近6年,江苏高考报名人数持续增加,特别是2022年高考报名人数达到了40.6万人,比2021年增加了

1.2022年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2022年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3.南京高考分数线2022

4.南京卫校招生要求及分数线2023

5.南京理工大学高考分数线2022

6.南京各大学2022录取分数线

南京高考招生咨询会2023年公告,南京高考招生

南京市2023年高考人数为2人。

2023年江苏高考:

江苏2023年高考人数是41万左右。近6年,江苏高考报名人数持续增加,特别是2022年高考报名人数达到了40.6万人,比2021年增加了4.7万人。2021年作为江苏新高考第一年,往届生和社会考生人数急剧减少,但2022年又有明显增加趋势。

2022年应届生增加3.6万人,往届生和社会考生增加1.1万人。报考人数的大幅增加无形中也增加了高考难度,本科竞争更加激烈。

3+1+2新高考虽说不分文理,但从选科对应的专业来看,首选历史基本对应原来的文科,首选物理对应理科。高考以首选历史科目类、首选物理科目类分开排名录取,因此,这两大类选科人数也是考生和家长的关注重点。

在2021年之前,普通类的理科人数几乎是文科的3倍,从2021年新高考开始,首选历史和选物理的人数差距迅速缩小,但物理类人数依然接近历史类的2倍。

2022年,普通类历史类人数增加0.4万,而物理类增加了3.1万,随着专业选科要求的变更,预计选择物理的人数及占比还会增加。

2023年南京大学招生:

南京大学2023年招生公布:高考统招(含普通类、高校专项、提前批)25人;比2020年扩招673人;江苏916人、占比30.79%,安徽、广东127人、河南117人、四川116人位居前五。

南京大学2023年通过强基招生210人、励学(高校专项)约210人、面向江苏的综合评价招生150人,艺术类约30人,另有部分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留学生。南京大学2023本科生招生规模在3900-4000人区间。

每年通过强基江苏至少有40-50人录取南大,再加综合评价150人,南大在江苏实际录取人数在1150人左右、约占30%。

随着苏州校区的投入使用,南大达到每年4000人本科新生规模;2023年统招100人以有7个省市:江苏、安徽、广东、河南、四川、江西、湖南;招生较少的是海南、青海、西藏,均在20人以下。

2022年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是始建于1941年的一所公办全日制专科大学,是江苏省高水平、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学校个别专业实行“3+0”培养方式,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2022年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招生省份主管部门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3106,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学校办学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珍珠南路65号。

 第四条 学校简介:学校是省属公办专科层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江苏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国家优质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建设单位。学校创建于1941年,1955年起更名为南京铁路运输学校,2002年升格为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更名为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中俄合作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信号自动控制专业实行“3+0”培养方式,学生修完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可分别获得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和俄罗斯圣彼得堡国立亚历山大一世皇帝交通大学的学业证明。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学校招生工作处。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宣传工作组,负责该地区的招生宣传和咨询。招生宣传工作组成员由学校在职教职工组成。

 第九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学校监督部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在上级部门、学校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

 第十条 在省教育厅相关部门指导和统筹协调下,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铁道运输类专业按大类招生,内含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信号自动控制、动车组检修技术、铁道供电技术、高速铁路施工与维护等五个专业。一学年后学校根据专业岗位需求、学业情况、个人意愿等因素确定学生在该大类专业范围内的具体专业。大类招生须请示职教处,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三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要求报考铁道运输类专业(含铁道交通运营管理、铁道信号自动控制、动车组检修技术、铁道供电技术、高速铁路施工与维护)、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铁道通信与信息化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铁道车辆技术、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制造与维护、城市轨道交通供配电技术、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铁道工程技术、高速铁路综合维修技术、铁路物流管理等轨道交通类专业(包括中外合作、高职本科分段培养相关专业)的考生无色盲色弱。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四条 考核方式:学生参加各省统一组织的考核,具体以各省相关规定为准。

 第十五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指导、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七条 学校按照普通类(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地区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提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和录取,提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九条? 对于进档考生,学校将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方式进行录取。进档考生的基准分数按照“投档分数+同分排位”的规则进行排序,即投档分数同分情况下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分数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江苏考生按上述同分排位规则排序后仍有同序的则按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中考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合格门数排序录取。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用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

 第二十条? 艺术类考生具体录取规则详见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类招生章程。

 第二十条 普通高考招生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二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文科类专业学费4700元/学年,工科类专业学费53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学费6800元/学年,中外合作专业学费19200元/学年。 (苏价费[2014]136号、苏价费[2005]210号)

 第二十三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四人间1500元/学年,六人间1200元/学年。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院长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自强奖学金、企业奖学金、校外竞赛(学科、文艺、体育类)奖励等十余种奖助学金,奖助学金覆盖面为45%。设有高校国家助学和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每生每年可申请不超过8000元的助学。学校自设学费减免、学费、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专项困难补助(路费补助、伙食补助、御寒补助、新生绿色通道入学补助)、爱心互助基金等资助项目,建档立卡学生全部给予减免学费。

 第二十六条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珍珠南路65号;邮政编码:210031;招生咨询电话:4001081155、025-68204931、025—68204996;招生监督电话:025-68533011;学校招生信息网址:/。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及学院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八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2022年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报考条件、招生、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2022年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 艺术 类专科 高考 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4056,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五条 学校办学地址: 江苏 省南京市高淳区鹿鸣大道33号。

第六条 学校简介: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经省市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坐落于南京高等职业教育创新 创业 园,设有机械工程系、电子工程系、信息工程系、自动化工程系、人文社科系和继续教育学院。全校在职教职工近400人,在校生一万余人。

第七条 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 毕业 要求的学生,颁发普通专科毕业 证书 。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

第九条 学校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 校招 生的各项工作。

第十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和监督下开展,坚持行政监督与自我约束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工作需要组建赴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宣传工作组,负责各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工作。招生宣传工作组组长和组员由学校聘任。

第三章? 招生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社会需求、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人才培养目标、学科发展等实际因素制定年度招生,并经校党委会议研究确定后,报主管部门审核。招生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其中:报考艺术(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专业统考并合格。

第十四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学校对录取 新生 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五条 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第十六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 考试 成绩和公布的招生,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 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八条 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政策。

第十九条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录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分类分代码进行录取。

第二十条 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二十一条 我校严格执行各省的录取规则,按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当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各省的相关录取工作实施方案规定中的同分排序规则安排专业。再同分者,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综合排序。专业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因不服从专业调剂、不符合专业录取条件等原因不能被录取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外语语种不限,但根据我校教学要求,各专业开设的公共外语均为英语。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 书 。

第二十四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物价2014136号)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文科类专业4700元/生/年、工科类专业5300元/生/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生/年。

第二十五条 学生公寓(6人间)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000 元(宁价费2003269号)。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我校具有完备的奖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制度,主要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学年)、国家 励志 奖学金(5000元/人?学年)、国家助学金(三档平均3300元/人?学年)、校级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等。获奖助学生比例大,做到“应助尽助”详见《新生入学指南》。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九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条 ****:

学校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鹿鸣大道33号

邮政编码: 211 306

招生咨询电话:025-86676266 18061231076

招生传真:025-86676200

电子信箱:1071758851@qq

招生监督电话:18061231002

招生监督邮箱:05025@nimt.edu.cn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

://.nimt.edu.cn/zhaoban/main.htm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由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南京高考分数线2022

2022年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报考条件、招生、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 高考 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及招生省份主管部门有关招生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含 艺术 类)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2804,学校在各招生省份代码以各省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学校办学地址: 江苏 省南京市江宁科学园龙眠大道629号。

第四条 学校简介: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位于江苏省南京市。学院创办于1953年, 2001年6月独立升格为高等职业院校,2008年被确定为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2018年入选江苏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学院占地921亩,建筑面积36.9万平方米,资产总值近13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8亿元,全日制在校生规模12600余人。

第五条 学校经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招收专科生。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 毕业 要求的学生,颁发我校普通专科毕业 证书 。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 校招 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机构是学校招生 就业 处。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市招生宣传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招生宣传工作组成员由学校在职教职工组成。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我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

第十条 根据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编制情况,综合确定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二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学院对录取 新生 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三条 考核方式:学生参加各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第十四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我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 考试 成绩和公布的招生,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 理工 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分代码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 志愿 (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八条 普通类、艺术类进档考生,我校用“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结合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方式。非艺术类录取时,当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并安排专业。艺术类录取时,对于进档的同分(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次比较美术省统考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

第十九条 普通高考招生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我校的公共外语课目前仅开设英语课程。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我校寄发录取通知 书 。

第二十一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文科类专业4700元/学年,理科类专业5300元/学年,工科类专业53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学年。

第二十二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人民币1200元/学年。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学校已建立“奖、助、贷、勤、免、补”六位一体的资助政策体系。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院长奖学金、 学习 优秀奖学金、科技创新奖等十余种奖学金,助学包括高校国家助学和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学校自设的资助项目包括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 学费 减免、 党员 结对帮扶、企业奖助学金、路费补助、生活费补助等。

第二十五条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科学园龙眠大道629号;

邮政编码: 211 188;

招生咨询电话:4001151152、025-86115806、86115809;

电子信箱:zsjyc@njitt.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25-86115885;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zs.njitt.edu.cn/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通过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及学院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七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南京卫校招生要求及分数线2023

江苏省2022高考分数线如下:

一、江苏、2022、历史类、本科批、471分。

二、江苏、2022、历史类、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525分。

三、江苏、2022、历史类、艺术类(本科)-编导、420分。

四、江苏、2022、历史类、体育类(本科)、385分。

五、江苏、2022、历史类、艺术类(本科)-美术、367分。

六、江苏、2022、历史类、艺术类(本科)-音乐(声乐、器乐)、340分。

七、江苏、2022、物理类、本科批、429分。

八、江苏、2022、物理类、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516分。

九、江苏、2022、物理类、艺术类(本科)-编导、400分。

十、江苏、2022、物理类、体育类(本科)、385分。

南京理工大学高考分数线2022

南京卫校招生要求及分数线2023如下:

1、要求:学生需要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并获得初中毕业证书。对于想要直接升入南京卫校的学生,则需要具备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历条件。南京卫校在招生时通常会要求申请者提供高考成绩,以便评估其学术能力和综合素质。由于医学行业对从业者的身体条件有较高要求,因此招生时也会对申请者的身高、体重、视力等方面进行评估。

2、分数线:文科360分,理科330分,美术280分。

南京卫校概况:

南京卫生学校始创于1918年,前身为金陵大学鼓楼医院高级护士学校,现隶属南京市教育局,是一所专门培养护理和医技人员的全日制公办百年名校。学校开设护理、医学影像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医用电子仪器等医护类专业,学制包括五年一贯制高职、“3+4”中职接本科、非全日制专升本等类型,现有学历教育在校生3700余人。

学校设有“南京仁爱教育培训中心”面向全省开展社会培训,年均培训量达9000多人次。2018年9月27日,被国家教育部确定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2018年南京卫生学校被批准升格更名为南京卫生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南京卫生学校始创于1918年,其前身为金陵大学鼓楼医院高级护士学校,曾先后更名为南京市鼓楼医院附设护士学校、南京护士学校、南京第二卫生学校,是一所专门培养护理和医技人员的全日制公办百年名校,现直属南京市教育局,是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

江苏省高水平示范性职业学校、江苏省高水平现代化职业学校、江苏省首批技能教学研究基地。2019年1月,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第三批(含补充立项和申请延期验收等)项目学校验收结果通过。

南京各大学2022录取分数线

1.文科(最低分+最低位次):

南京理工大学2022年在安徽省本一文科的投档分数线为578分;

南京理工大学近三年在安徽省本一文科的最低录取位次在2433至2450名之间。

这也就意味着安徽省2023年文科高三考生,如果想要在南京理工大学读大学,那么至少得考进安徽省前2450名才行!

2.理科(最低分+最低位次):

南京理工大学(中外合作)2022年在安徽省本一理科的投档分数线为576分;

南京理工大学(中外合作)近三年在安徽省本一理科的最低录取位次在21714至36373名之间。

南京理工大学2022年在安徽省本一理科的投档分数线为611分;

南京理工大学近三年在安徽省本一理科的最低录取位次在7467至8484名之间。

3、文科招生人数:2022年南京理工大学(本一)在安徽高考文科招生人数为26人。

4、理科招生人数:2022年南京理工大学(本一)在安徽高考理科招生人数为201人;2022年南京理工大学(中外合作)(本一)在安徽高考理科招生人数为:5人。

南京各大学2022录取分数线如下:

2022南京大学在河北省物理类本科批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653分,2022南京大学在河北省历史类本科批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640分;

2022南京大学在江苏省历史类本科批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612分,2022南京大学在江苏省物理类本科批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637分;

2022南京大学在安徽省理科本科一批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660分,2022南京大学在安徽省文科本科一批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618分,2022南京大学在山东省综合普通类一段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为651分

扩展资料:

高考录取分数线,是指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分数线。该分数线,每年高考结束后,由省级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统计后公布。

高考录取分数线分为本科线,专科线。各学校根据自身的投档人数和招生人数划定本校最低录取分数线。

各校的投档人数是根据各校在本省录取人数的1.2倍投档,投档以后学校招生办从这1.2倍中以分数和志愿为主,参考学生档案中的其他信息,按内人数录取,其录取的学生中最低分就是该校的录取线。

录取线的全称是普通高校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指省级招生部门根据当地全体考生当年高考成绩水平和国家下达的招生生源,相应确定的一个录取新生的最低成绩(总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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