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教育资讯 教育资讯

山东高考招生简章,山东高考招生简章2022

tamoadmin 2024-05-22 人已围观

简介1.2022年烟台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2020年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济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济南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

1.2022年烟台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山东高考招生简章,山东高考招生简章2022

第一章总则

为保证2020年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济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济南大学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济南大学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名称及代码

学校名称:济南大学

学校代码:10427

第五条学校地址

主校区:山东省济南市南辛庄西路336号

舜耕校区:山东省济南市舜耕路13号

第六条办学层次和办学类型

办学层次:本科、研究生教育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七条学校简介

济南大学是山东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的综合性大学、山东省重点建设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

学校始建于1948年,建校70多年来,学校铭记“弘毅、博学、求真、至善”的校训,传承“勤奋、严谨、团结、创新”的校风,发扬“艰苦奋斗、凝心聚力、追求卓越”的精神,为国家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近33万名校友遍布海内外。

学校现设23个学院,拥有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8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25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8个硕士专业学位培养类别、99个本科专业。学科专业涵盖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和艺术学等10个门类。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国际学生38000余人。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2145人,其中教授361人,副教授842人,具有博士学位的1196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3人,国家2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1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1人,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0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3人,泰山学者攀登计划人选1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海外特聘专家17人,泰山学者青年专家11人,国家和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2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4人,国家教学名师1人,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名师12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6个。

学校建有省部级以上重点学科及研究平台72个,其中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计划”)引智基地1个,教育部国别与区域研究基地2个、国家专利导航项目研究和推广中心1个、“山东省一流学科”立项建设学科4个、培育建设学科1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6个,省级重点学科14个、“十三五”山东省文化艺术重点学科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及省部级科研平台3个、“十三五”省高校重点实验室7个、省级人文社科研究基地11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和工业设计中心17个。

学校入选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建有国家级特色专业4个,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依托专业6个,工程教育认证专业4个,山东省品牌特色专业16个,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专业(群)9个,山东省教育服务新旧动能转换专业对接产业项目立项专业(群)5个,山东省校企共建专业9个;国家级精品课程5门,国家级双语示范课2门,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2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立项5门,山东省一流课程27门,山东省精品课程53门;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首批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个,山东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个。近年来,主持国家级教研教改课题22项,教育部首批“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1项,省部级课题240项,获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3项,省部级教学研究成果奖75项,主编国家级规划教材9部;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互联网+”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等各项活动中,共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6315项,其中国家一等奖235项、二等奖480项。获得中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奖2项,小平科技创新团队1个。

近年来,学校共承担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973计划”、“863计划”、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级科研课题547项,省部级项目1210项;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249项,其中获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2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2项;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三等奖5项;入选《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1项;获得国家发明专利2357项;学术论文被SCI、EI、SSCI、CSSCI收录8531篇,化学、材料科学、临床医学、工程学四个学科进入全球ESI前1%。出版专著、译著和教材260余部。主办《中国粉体技术》、《济南大学学报》等2种学术期刊。

学校坚持开放式办学理念,积极扩大与国(境)外教育机构的合作与交流,通过学者互访、学术交流、合作办学等多种方式与美、英、德、法、加、澳、俄、日、韩、新等国家的98所高校建立校际合作关系,与台港澳地区的20所高校建立友好学校关系,在刚果共和国首都布拉柴维尔、美国南达科他州阿伯丁和科罗拉多州首府丹佛市建有孔子学院3所。

学校校园占地212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104万余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29.3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7亿元。图书馆建筑面积6.3万平方米,藏书及电子文献800余万册,中、外文现刊4200余种,电子期刊30000余种。

学校的中长期发展目标是建设创新性、国际化、有特色的世界高水平大学。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八条济南大学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济南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济南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十条济南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招生专业与计划

第十一条济南大学依据教育部审批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和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统筹考虑各省份的生源数量、生源质量、人才需求、毕业生就业等情况,结合自身办学条件,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十二条济南大学招生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批后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本科招生报考指南、学校本科招生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五章录取

第十三条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生主管部门监督机制,德、智、体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考生身体条件必须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它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录取批次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各专业(类)录取批次为准。

第十六条普通文史、理工类录取原则

我校录取时执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录取政策。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成绩。

1.各录取批次的投档原则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各录取批次的投档原则为准。

2.进档考生专业(类)安排:

(1)对于按照专业(类)进行投档的省份,其专业(类)按投档志愿安排。

(2)对于按照专业(类)组或学校进行投档的省份(内蒙古除外),其专业(类)安排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即优先安排投档成绩较高考生的专业(类)志愿,各专业(类)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学校在录取和安排专业(类)时,投档成绩相同条件下按照考生高考实考分、相关科目分数的顺序择优安排考生专业(类)。相关科目比较顺序以该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若该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理工类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成绩高者位次在前。上述条件相同情况下,参考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关科目成绩、体育测试成绩,综合考虑,择优录取。

(3)在内蒙古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对于专业志愿和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按照考生高考实考分、相关科目分数的顺序择优安排考生专业(类)。相关科目比较顺序以该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若该生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理工类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成绩高者位次在前。上述条件相同情况下,参考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关科目成绩、体育测试成绩,综合考虑,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艺术类录取原则

学校执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艺术类相关专业录取政策。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成绩。

1.美术学、设计学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使用各省美术类统考专业成绩。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进档考生按投档分确定录取专业;投档分相同时,按美术类统考专业成绩优先确定录取专业。其他省份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按照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高考实考分、相关科目分数的顺序进行优先录取。相关科目的比较顺序与普通文史、理工类相同。

2.音乐学专业在山东省内使用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音乐类专业联考(济南大学平台)专业测试成绩,并符合我校各专业方向具体要求。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按照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高考实考分、相关科目分数的顺序进行优先录取。相关科目的比较顺序与普通文史、理工类相同。

3.舞蹈学专业在山东省内使用山东省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舞蹈类专业联考(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平台)专业测试成绩,在其他省份使用省统考或联考专业成绩,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按照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高考实考分、相关科目分数的顺序进行优先录取。相关科目的比较顺序与普通文史、理工类相同。

第十八条体育类录取原则

学校执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体育类相关专业的录取政策。对享受加分照顾政策的考生,认可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成绩。

体育学类(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使用各省体育类统考专业成绩。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进档考生按投档分确定录取专业;投档分相同时,按体育类统考专业成绩优先确定录取专业。其他省份进档考生按体育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按照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高考实考分、相关科目分数的顺序进行优先录取。相关科目的比较顺序与普通文史、理工类相同。

第十九条高水平运动员录取按教育部及省级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学校内地新疆班、省属公费师范生、地方农村专项计划等招生类型以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为准。

第二十一条专业(类)录取的特殊要求

1.烹饪与营养教育专业要求考生无从事食品行业所限制的传染性疾病和其他疾病。

2.在山东、上海、浙江、北京、天津、海南招生专业(类),考生需符合公布的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3.在江苏招生专业(类),考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需达到我校在该省份的招生要求。

第二十二条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新生入校后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录取结果通过济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

第六章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四条除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和校企合作办学项目外,实行学分制收费,收费标准按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实行学年收费,收费标准为30000元/年。校企合作办学项目实行学年收费,收费标准为8800元/年至10400元/年。

第二十五条住宿费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学校住宿费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980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学校建立了以“奖、贷、勤、助、补”为主体,“通、访、建”为补充的多方位立体奖助体系。学校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山东省政府奖学金、济南大学奖学金、宋健奖学金及各种社会奖学金,使更多品学兼优的学生获得奖励;学校在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时,通过国家助学金、校内勤工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金、绿色通道、辅导员家访、各类社会资助、校地共建等多种措施资助学生,努力做到让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获得资助。

第七章证书颁发

第二十八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完成规定学业并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济南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八章其它

第二十九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济南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招生咨询****

联系部门:济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南辛庄西路336号(济南大学主校区)

联系电话:(0531)82765900

联系邮箱:zsb@ujn.edu.cn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由济南大学负责解释。

2022年烟台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2022年 山东 艺术 设计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2022年单独 考试 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为保障我校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和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我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组织原则。

第三条?我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接受省教育厅、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招生考试组织机构

第四条?我校成立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教学、招生、纪检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任成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按照省厅有关文件精神统筹制定本 校招 生考试工作方案,讨论决定招生考试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审议决定预录取结果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招生办公室。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我校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日常组织和管 理工 作。

第三章?学校概况

第五条?学校全称: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14506

办学性质及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校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山北路黄台山庄109号(邮编:250033)

第四章?报考要求

第六条?报名条件

我校2022年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 毕业生 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 毕业 证书 或具有同等学力;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第七条?报名办法

1.考生首先参加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取得2022年 高考 考生身份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2.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于2021年12月27日—12月31日,通过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选报我校和对应报考专业。其中,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考生最多可以填报2个专业 志愿 。

3.所有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于2022年1月4日—1月12日,通过我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缴费系统进行考生信息确认、缴纳考试费。

具体信息确认和缴费办法我校将通过官方网站()提前向社会公布。未进行信息确认或缴纳应缴考试费用造成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4.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还需达到以下要求:

(1)年龄不超过20周岁(即2002年1月1日后出生);

(2)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无纹身,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

(3)女生身高在163cm-174cm之间,矫正视力达到C字表0.5以上;男生身高在174cm-184cm之间,裸视视力在C字表0.7以上;

(4)口齿清晰、听力正常、无精神病史和传染性疾病。

对不符合以上要求的考生,我校有权拒绝录取;已经录取的,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不予注册学籍。

第五章?考试工作

第八条?我校2022年单独招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为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为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文化素质考试。我校2022年单独招生文化素质考试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考试方式为线上考试。

文化素质考试试题由主观题(简答题)和客观题(选择题和判断题)两种题型组成。客观题型侧重考察考生进行专业 学习 所必备的基础能力,包括 语言 文字应用能力、 计算机 应用能力、文学艺术常识和专业基础知识等。主观题型侧重考察考生的专业认知、职业生涯规划及学习准备等背景情况。

2.专业技能测试。2022年我校单独招生不再单独组织专业技能测试。报考我校的考生须统一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2022年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我校认可测试成绩,并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

我省2022年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间为2022年3月6日—3月20日进行,考生最多可参加2次技能测试,以2次考试的最高成绩计入总分。考生可在考试开始前5天,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官网()查询并打印春考技能测试准 考证 。技能测试成绩由技能测试主考院校统一公布,并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提供给我校。

3.?参加我校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只参加我校自主组织的退役士兵综合素质测试即可。我校退役士兵素质测试时间为2022年2月28日,测试方式为线上测试。

我校退役士兵素质测试卷面总成绩为200分,录取和上报时统一等比转化为430分。

第九条?我校2022年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的方式进行。

1.我校组织考评小组对报考我校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含学业水平合格考试成绩)进行综合素质评价,给出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我校综合素质评价总成绩为230分。

2.考生于2022年2月28日按要求参加我校组织的素质测试,取得素质测试成绩。我校综合评价招生素质测试总成绩为200分。

我校按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与“素质测试成绩”之和进行录取。

第十条?报考我校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可于2022年1月1日后登录我校官网()查询我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文化素质考试和综合素质测试的具体安排,并按要求做好考试准备。

因地处偏远无法接入互联网络、确实不具备网上考试条件的考生,可提前向我校招生办公室自主申报,经核实后由我校代为安排考试场地和环境。因考生未主动报告或延期报告,造成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根据《关于明确高考技能考试与高校组织的招生考试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0〕829号文件精神,我校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费为每生120元。

考生参加考试后,无论录取与否,该费用一律不退。

第六章?招生计划及调整原则

第十二条?经省教育批准,我校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总计划为1450人,其中单独招生普通类招生计划为1000人,退役军人类招生计划为30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为150人。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第十三条?未录取满额的专业的缺额计划,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酌情降分或将计划调整到其它生源充足专业使用。

调整的基本原则是:

1.优先调给类别内专业使用。本类别有上线考生未录取时,不向外调计划。

2.优先调给高分考生使用。多个专业有计划需求时,优先向高分考生投放计划。

3.尊重考生第一志愿。调整计划时,按第一志愿调整计划。

第七章?录取规则和录取

第十四条?录取原则:我校将严格按照“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考试有关要求自主组织录取,承担录取工作主体责任。

第十五条?我校单独招生以考生综合成绩为录取依据。先根据本批次考生成绩确定最低 录取分数线 ,再分专业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进行录取。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考生专业技能测试得分排位,分数高的优先录取。考生技能测试成绩也相同,我校招生计划又不足以将相同成绩的考生全部录取时,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均衡考生全部情况集体研究,决定录取结果。

第十六条?我校综合评价招生以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依次录取考生。先根据本批次考生成绩确定最低录取 分数线 ,再分专业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进行录取。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再按我校组织的素质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当考生所有成绩均相同,我校招生计划又不足以将相同成绩的考生全部录取时,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均衡考生全部情况集体研究,决定录取结果。

第十七条?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本章程预录取考生,形成预录取名单,经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按有关要求报送上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第十八条?报考我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按要求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第十九条?凡被我校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含退役军人类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考生被录取后,不能再参加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也不能再被其它院校录取。

第八章?免试录取政策

第二十条?我校综合评价招生无免试政策,报考我校高职单招的考生具体以下条件之一者,可自主向我校招生办公室提出免试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经我校审查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优先办理录取手续,考生可直接进入免试材料对应专业学习。

1.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试点院校。

第九章?收、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二十一条?学校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学成本等情况确定 收费标准 。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新生 报到和入学资格复查

第二十三条?我校依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的录取名单寄发录取通知 书 ,考生必须按《入学须知》要求准时办理报到手续。若考生****有变,应主动与我校联系予以改正,以防止录取通知书无法送达。对因考生****变化未及时通知我校造成通知书无法送达的,责任由考生个人承担。

第二十四条?所有考生均应按时办理报到缴费手续,考生超过报到时间未办理报到或缴费手续时,我校以考生放弃入学资格处理,不再为其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第二十五条?新生报到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入学资格复查,对复查中发现的在报名或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新生,将据实上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入学资格,已转交我校的档案退回其原所在地(单位)。

第十一章?学历证书

第二十六条?我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各专业基本学制均为3年。所有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按教学计划修完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无违法违纪问题的,由我校颁发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颁发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

第十二章?咨询方式

第二十七条?我校官方****:

咨询电话:0531-89847675、89847699;

传真:0531-89847673、89847699;

电子邮箱:sdvcad@163.com;

学校网址:;

学校纪检监察及考生申诉电话:0531-89847665。

第十三章?其它事宜

第二十八条?我校不举办任何类型的考前培训班,不编印与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做招生中介或代理。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活动的机构或个人,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轻信,以免上当受骗,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政策文件不一致的,以上级文件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文件:1_14506-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2022 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pdf :

2022年烟台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烟台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根据 山东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2年高职(专科)单独 考试 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工作 的通知》精神,为确保烟台职业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院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烟台职业学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二条?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第三条?实施“阳光工程”,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学院纪检部门全程参与招生考试工作,接受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全称:烟台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2396

第五条?学院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滨海中路2018号

第六条?学院办学性质及类型、层次: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学校 ?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并设立专门的招生考试工作办公室,明确工作责任。

第八条?选派政策水平高、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办事讲原则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招生考试工作,凡有直系亲属当年报考者不得参与招生考试录取工作。

第九条?加强对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政策宣传,严肃考风、考纪,杜绝违纪事件发生。

第四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报考条件

第十条?招生计划:2022年单独招生计划370人(其中招收退役军人计划10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73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将通过学院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报考条件:考生必须通过山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后,方可报考我院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单独考试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 毕业生 和社会人员;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应届普通高中 毕业 生。

第十二条?报名时间、方式及有关报考要求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7日—12月31日

2.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的方式,考生登陆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 址:)选报高校和专业。

3.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 高考 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无论是报考综合评价还是单独招生,每个考生只需报考一个专业。

第五章? 考试安排及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考试安排

1、单独招生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文化素质考试由学院组织,专业技能测试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总分4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2、综合评价招生采取“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或 面试 ”的方式进行。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成绩由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和素质测试或面试两部分构成。高中综合素质成绩满分200分,测试或面试成绩满分200分,总成绩400分。

3.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文化素质考试与素质测试或面试具体采取现场测试或线上测试哪种形式,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确定。素质测试或面试时间为2022年2月27日—3月1日,具体的测试或面试时间、内容、标准、办法等详细的实施方案,将正式测试前一个周,在学院招生信息网站予以发布,敬请考生关注学院招生信息网。学院招生信息网网址: ?

第十四条?录取原则及相关事宜

1.依据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和考生的综合成绩,划定最低录取控制线,无论各专业是否报满,低于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2.单独招生按照公布的分专业计划数,依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只录取考生的第一专业 志愿 ,报考人数不足的专业计划调整到其他专业。

3.综合评价招生按照公布的分专业计划数,依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学院测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只录取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报考人数不足的专业计划调整到其他专业。

4.退役士兵依据面试成绩按专业计划由高到低录取。只录取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报考人数不足的专业计划调整到其他专业。

5.在按照分专业计划数录取时,如若录取最后一名出现相同分的情况,录取学院测试成绩高者。

6.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执行相关部委的有关规定。

7.公示拟录取名单:学院招生考试工作办公室根据综合成绩及考生身体状况提出拟录取名单,报学院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经批准后于4月2日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名单,于4月6日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8.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批通过的录取结果,公布正式录取名单,适时寄发录取通知 书 。考生可通过我院的录取查询系统进行查询。

第十五条?告知:

1.凡被我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2年春季、夏季普通高 校招 生统一考试,我院将在学院网站、招生简章以及考前须知等明确告知考生;未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22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

2.凡被我院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第六章? 收费、退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六条?学校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核定的 收费标准 及有关规定收费。退费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相关规定执行。依据鲁发改成本〔2020〕829号文,收取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报名及考试费每生80元。

第十七条?学校通过奖、贷、助、补、免等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 学费 减免、勤工助学等资助项目。资助条件和标准由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等5部门《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鲁财科教〔2020〕15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 资格审查与 证书 颁发

第十八条? 新生 资格复查:新生入校后,采取核查身份证、准 考证 、电子档案、体检等形式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和入学资格复查,如发现伪造材料取得报考资格者、冒名顶替者或体检舞弊者及其他舞弊者,将报送上级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第十九条?毕业生待遇: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在收费、日常教学管理和毕业文凭等方面与统考录取的学生完全一致,学业期满考核合格者颁发毕业证书。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烟台职业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国家承认学历,进入国家教育部普通高校学历查询系统。

第八章 其? 他

第二十条?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烟台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由烟台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联系及咨询方式

通信地址:烟台市高新区滨海中路2018号烟台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264670

联系电话:0535-6927062 传真:0535-6927063

学院网址:? ?电子信箱:ytddzsb@163.com

文章标签: # 招生 # 考生 # 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