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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高考招生简章2021,广西高考招生规则

tamoadmin 2024-07-22 人已围观

简介1.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2.2023年广西扩招的学校有哪些3.广西省2020年高考政策出台了吗4.广西外国语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5.广西高考录取结果查询登录网址入口广西民族大学2020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本科、专科和预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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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高考招生简章2021,广西高考招生规则

广西民族大学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普通本科、专科和预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广西民族大学(Guangxi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国标代码10608,是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共建、广西壮族自治区重点建设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博士、硕士、本科、预科、专科(高职)等培养层次。学校现有三个校区,相思湖校区位于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88号,思源湖校区位于广西南宁市大学西路158号,武鸣校区位于南宁市武鸣区南宁教育园区。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四条 学校面向全国招收包括汉族在内的各民族考生。

第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广西民族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本科、预科、专科(高职)的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能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招生,研究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第七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实施普通本科、专科(高职)和预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

第九条 按照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学校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科学编制招生来源。2020年招生专业及招生以各省级招生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十条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预留少量用于调节各地生源不平衡、民族比例不匹配、人口较少民族生源不足等问题。

第四章 录取程序

第十一条 按照生源所在省(区、市)所规定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考生电子档案的正常流转和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招生100%~105%的比例进行调档;实行非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按招生100%~120%的比例进行调档。

第十三条 所有专业不设置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对投档的非艺术类和非体育类专业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按各省(区、市)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少数民族考生。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 在录取过程中,我校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有关加分投档和降分投档的规定。

第十五条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有关政策规定,学校招收的广西本科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少数民族考生比例为65%,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以及特殊批次类不受民族成份限制。对广西11个世居少数民族,在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条件下,确保录取一定数量的各世居少数民族考生。

第十六条 学校仅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要求考生具有良好的英语基础。

第十七条 报考我校英语、法语、翻译三个专业的考生,要求英语口语测试成绩合格(不组织高考英语口试的省份除外)。报考其他专业的考生,英语口语测试成绩不作要求。

第十八条 行政管理(国防教育与管理培养模块)专业,女生录取比例不超过30%,要求男性身高162cm以上(含),女性身高155cm以上(含);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四肢健全;肝功能检查符合国防部《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合格要求;左右眼裸眼视力4.0以上(含),矫正视力4.8以上(含);无色盲色弱、无传染性、先天性疾病,无明显疤痕、斑痕以及纹身等。

第十九条 体育类录取原则

对投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条件下,依次按体育术科成绩、全国普通高考成绩和相关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高水平运动队录取规则

参加我校2020年高水平运动队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及国家教育部审核,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确认,且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规定的程序填报我校专业志愿的考生,按以下规则录取:

一、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考生,文化课统考成绩合格且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相同的按文化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这一类型的考生人数不超过学校当年招收高水平运动队总人数的20%。

二、未通过文化课统考录取的国家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考生和所有国家二级运动员考生,需参加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考试(简称“高考”)。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准)的考生,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相同的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取这一类型的考生人数不超过学校当年录取高水平运动队总人数的30%。

三、未通过以上第一、二点录取的考生,高考成绩需达到生源所在省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相同的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四、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不安排分省分专业,不认可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

第二十一条 艺术类录取原则

一、对广西区内已投档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二、对区外已投档考生

(一)河南省、山西省和江西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以校考成绩和全国普通高考文化成绩(不含各类高考加分)综合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成绩=校考成绩×60%+全国普通高考文化成绩(不含各类高考加分)×40%。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综合成绩=校考成绩×750÷200×40%+全国普通高考文化成绩(不含各类高考加分)×60%。在校考合格生源不足的情况下,使用生源所在省艺术统考成绩和全国普通高考文化成绩(不含各类高考加分)综合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专业综合成绩按以上方法计算。

(二)湖南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湖南省艺术统考成绩进行录取,按照湖南省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对已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河北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河北省高校校际艺术联考成绩进行录取,按照河北省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对已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美术学、设计学类、音乐学和舞蹈学专业,以生源所在省艺术统考成绩和全国普通高考文化成绩(不含各类高考加分)综合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省艺术统考成绩×80%+全国普通高考文化成绩(不含各类高考加分)×20%。

三、对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全国普通高考文化成绩(不含各类高考加分)和相关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报考美术学和设计学类专业要求无色盲。

五、音乐学专业考生入校后按器乐和声乐模块培养,器乐模块按钢琴、琵琶、二胡、扬琴、竹笛、中阮、大阮、独弦琴、唢呐、笙、大提琴、低音提琴、民族打击乐、古筝演奏方向进行培养,声乐模块按民族唱法、美声唱法表演方向进行培养,非上述乐器或者唱法考生报考需慎重。

六、身高要求: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男性身高170cm以上(含),女性身高160cm以上(含);专业成绩突出者可适当放宽身高要求,放宽条件为:省艺术统考或者校考成绩排名全省前三名,男性身高不低于166cm,女性身高不低于156cm。舞蹈学专业要求男性身高173cm以上(含),女性身高163cm以上(含)。其他艺术类专业不作身高要求。

第二十二条 我校部分专业按学科大类招生,学生入学后实行宽口径培养,一至两年后按《广西民族大学本科专业大类招生与培养管理办法》(民大〔2016〕100号)规定实施专业分流。

第二十三条 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班(预科A类)只面向广西60个“老、少、边、山、穷”县(市)招收农村户口的少数民族应届考生。少数民族预科班(预科B类)招收广西区内少数民族考生。

第二十四条 考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凡复查不符合条件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 学费标准

第二十六条 本科生按所修学分收取学费,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专科(高职)、少数民族预科班(预科B类)按学年制收费。所有专业学费标准按自治区物价管理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各专业每年预收学费如下:

一、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壮语)、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瑶语)、民族学,免收学费。

二、政治学与行政学、历史学,4600元/年。

三、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等专业,5000元/年。

四、知识产权、社会学、法学、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体育教育、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传播学、印度尼西亚语、缅甸语、英语、法语、越南语、老挝语、泰语、柬埔寨语、翻译、新闻学等专业,5050元/年。

五、工商管理、档案学、行政管理(国防教育与管理培养模块)、行政管理、城市管理、会计学、金融学、税收学、制药工程等专业,5500元/年。

六、电子信息工程、自动化、通信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旅游管理、物流管理、电子商务、国际经济与贸易、应用心理学、应用化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生物技术、海洋科学、中药制药、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土木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建筑学等专业,5550元/年。

七、广播电视编导、舞蹈学、美术学、播音与主持艺术、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音乐学等专业,12000元/年。

八、人工智能专业,大约5550元/年,实际收费标准以自治区物价管理部门最终批复为准。

九、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40000元/年。

十、专科(高职):国际商务、应用法语、应用越南语、应用外语(印尼语方向)、应用泰语等专业,8000元/年。

十一、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班(预科A类)免收学费,少数民族预科班(预科B类)4200元/年。

注:按学科大类招生的专业,按该学科大类的最高收费标准进行预收。待专业分流后按所学专业的收费标准进行调整。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七条 学校建立完善的奖助学金制度。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自治区人民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在校期间可以申请国家助学、勤工助学岗位、临时困难补助以及社会类奖助学金。设立新生入学“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八条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达到所修专业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颁发广西民族大学毕业证书;符合国家及学校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者,颁发广西民族大学学位证书。

第二十九条 会计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广西民族大学和英国斯泰福厦大学合作举办的会计学本科专业,取“4+0”培养模式,即大学四年均在广西民族大学学习。学生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内容,成绩分别达到中方和英方本科教学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和学位授予条件,将分别获得广西民族大学颁发的会计学本科毕业证书、管理学学士学位证书和英国斯泰福厦大学颁发的会计与金融学士学位证书。

税收学、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工商管理、会计学、物流管理、电子商务、旅游管理、汉语国际教育、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等10个本科专业实行“3+1”培养模式,即三年在广西民族大学学习,一年可根据个人意愿到国外学习。

印度尼西亚语、柬埔寨语、老挝语、泰语、越南语等5个本科专业实行“3.5+0.5”培养模式,即三年半在广西民族大学学习,半年到国外学习。缅甸语专业实行“3+1”培养模式,即三年在广西民族大学学习,一年到国外学习。

国际商务、应用法语、应用越南语、应用泰语、应用外语(印尼语方向)等5个专科专业实行“2+2”培养模式,即一、二年级在广西民族大学学习,三年级到国外学习,修完广西民族大学专科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内容,考核成绩合格,准予毕业的学生,由广西民族大学颁发专科毕业证书,第四年学生可以根据个人意愿申请继续在国外学习,成绩合格,达到国外所学本科专业毕业或学位要求的,由国外相应高校颁发中国教育部认可的本科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十条 学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录取不收取考生的任何费用。对于非法利用我校名义进行普通高考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的行为及后果,我校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并保留对其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广西民族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88号广西民族大学招生就业处

邮政编码:530006

咨询电话:0771-3260410,3260335,3263039,3265383

咨询邮箱:gxmdzsb@163

监督电话:0771-3260100

监督邮箱:gxunjw@gxun.edu.cn

学校网址:://.gxun.edu.cn

招生网址:://zs.gxun.edu.cn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南宁师范大学202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南宁师范大学,英文名为“Nanning Normal University”,部标代码为10603。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有五合、武鸣、明秀、长岗四个校区。五合校区位于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合兴路3号,邮编530299;武鸣校区位于广西南宁市武鸣区新宁路508号,邮编530100;明秀校区位于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东路175号,邮编530001;长岗校区位于广西南宁市兴宁区燕子岭路4号,邮编530023。

第三条 学校举办者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主管部门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第四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南宁师范大学普通本科、专科和少数民族预科招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招生就业处合署,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六条 招生监督工作由学校纪委办公室、监察室负责。

第三章 招生

第七条 按照国家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招生政策和我校实际编制生源,最终招生及专业以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八条 原则上按已公布的招生执行。录取中出现专业、科类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时,在总不变前提下,适当调整相关专业、科类招生数。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文件要求和省级招生管理部门规定及实施细则,按照“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原则录取。

第十条 录取方式: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第十一条 录取批次:按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安排的批次录取。

第十二条 提档办法:根据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投档规则提档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

第十三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按总分(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安排专业。总分(含加分)相同,按投档排列位次顺序从高位次到低位次,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到相应专业;总分(含加分)相同,无投档排列位次顺序,按以下规则排序、录取。

文史类考生:语文科成绩→综合科成绩→英语科成绩(不含口试成绩)→数学科成绩。

理工类考生:数学科成绩→综合科成绩→英语科成绩(不含口试成绩)→语文科成绩。

综合高考改革:语文科成绩→数学科成绩→英语科成绩(不含口试成绩)

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有特殊要求的普通类专业或大类录取规则:

(一)外国语言文学类

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组织有外语口语测试的,考生必须参加外语口语测试且成绩合格及以上或相当于合格及以上相应等级。

(二)精准脱贫

精准脱贫仅面向广西招生,单独填报志愿,单独投档、录取。

(三)民族班

民族班仅面向广西招生,单独填报志愿,单独投档、录取。

第十四条 特殊类型专业录取规则

(一)体育类

按术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术科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分高的考生;术科成绩和文化分都相同,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二)艺术类

艺术专业成绩以生源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统考或联考成绩为依据。报考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广西考生的专业成绩以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为依据。

我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若未明确投档规则时按以下录取原则录取。

1.音乐学、舞蹈学、动画、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书法学专业

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高考文化分高的考生;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分都相同,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2.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

(1)广西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的专业测试且合格,广西以外省份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份组织的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类的专业测试统考或联考且合格。未参加专业测试、统考或联考或专业测试、统考或联考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测试成绩高的考生;综合分和专业测试成绩都相同,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综合分=(专业测试成绩/专业测试总分)×750×70%+高考文化分(含加分)×30%。

3.戏剧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综合分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综合分和专业成绩都相同,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综合分=专业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50%+高考文化分(含加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50%。

第十五条 高水平运动队录取规则

(一)符合教育部和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关于高水平运动队投档规定,投档到我校后,根据运动项目分性别、位置或小项,按专项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项考试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分高的考生;专项考试成绩和文化分相同,优先录取外语成绩高的考生。

(二)优先录取国际健将、运动健将和一级运动员的考生。

(三)我校教育学专业、土地管理专业、工商管理类、体育学类(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项目)招生不安排分省分专业,不认可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

第十六条 定向招生录取规则

(一)小学教育专业(全科教师)

1.面向广西定向招生和培养农村小学全科师范生,毕业后按协议定向就业。考生必须属于招生中所列县(市、区)户籍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2.实行本科提前批次单独投档和录取,考生须在本科提前录取批次志愿填报该专业。

3.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的文件要求,由我校组织面试。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按照“生源地分数”优先录取原则,根据招生政策和定向,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根据高考总分按照地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分数的,优先录取面试成绩高的考生。

5.如果上级主管部门对该专业招生规定有调整,则以上级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二)小学教育专业(壮汉双语)

1.面向广西定向招生和培养小学壮汉双语教师,毕业后按协议定向就业。考生生源地为定向招生县(市、区)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2.实行高职高专提前批次录取,考生须在高职高专提前录取批次志愿栏填报该专业。

3.按照高考文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对符合条件且报考该专业的考生进行初选,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会同人力和社会保障厅制定的面试办法,由我校组织面试。未参加面试或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优先录取面试成绩高的考生;高考文化分(含加分)和面试成绩相同,优先录取语文高考文化分高的考生。综合分=面试成绩(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50%+高考文化分(含加分)(按比例折合成百分制)×50%。

5.如果上级主管部门对该专业招生规定有调整,则以上级主管部门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第十七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录取规则

少数民族预科班分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班(预科A类)和少数民族预科班(预科B类),面向广西招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集中在教育厅指定的高校学习一年,经考核合格,直升我校本科专业学习。

(一)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班(预科A类)

安排在本科第二批少数民族预科批A类录取,按招生考试院规定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学生享受免除少数民族预科一年学费的优惠政策。考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方可报考:

1.少数民族学生;

2.应届高中毕业生;

3.农村户口;

4.户口属于60个老、少、边、山、穷县考生。

以上条件如有调整,最终以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文件为准。

(二)少数民族预科班(预科B类)

安排在本科第二批少数民族预科批B类录取,按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录取。少数民族预科阶段实行缴费上学。广西所有少数民族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八条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按生源所在省份高考综合改革相关规定投档和录取。

第十九条 考生填报的专业(类)志愿无法满足时,按以下办法处理:

(一)“不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

作退档处理。

(二)“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

1.优先安排填有“部分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按相应的专业类型录取规则,调剂到服从调剂且有缺额的专业(类),如果服从调剂的专业(类)均已录满,作退档处理。

2.其次安排填有“全部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按相应的专业类型录取规则,调剂到有缺额的专业(类),如果所有专业(类)均已录满,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依据

(一)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共同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体检不符合招生条件的,我校不予录取。

(二)身体健康状况及身体条件要求涉及的身高、色觉等,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提供的考生高考体检表的体检结果为依据。

(三)部分专业身体条件和年龄要求如下:

1.音乐学专业。男生身高163厘米及以上,女生身高152厘米及以上。

2.舞蹈学专业。男生身高168厘米及以上,女生身高158厘米及以上。

3.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专业。无色盲、色弱。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男生身高170厘米及以上,女生身高158厘米及以上;五官端正、形象较好、身材匀称、口齿清晰。

5.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男生身高172厘米~185厘米,女生身高162厘米~175厘米;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女生双臂半袖以下部位,从膝盖上10厘米处以下部位,男生双臂半袖以下部位),全身无纹身、无烟疤、无自残型疤痕;裸眼视力或矫正视力任何一眼0.5及以上(c字表),无色弱、夜盲、弱视和视野异常,无影响视功能的疾病、手术或者创伤后遗症;年龄不超过二十周岁(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广播电视学专业。男生身高168厘米及以上,女生身高158厘米及以上,五官端正。

第二十一条 我校执行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份有关加分投档和降低分数投档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 我校非外语类专业仅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教学,高考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填报志愿时请慎重。

第五章 招生大类及专业分流

第二十三条 按招生大类录取的学生第一学年不分专业,按大类培养,从第三学期开始按分流后的专业培养。

第二十四条 按招生大类录取的学生可选择的分流专业仅限定当年招生明确涵盖在本招生大类内的专业。

第二十五条 各专业分流根据学生填报的专业分流志愿、各专业容量等确定。

第六章 新生入学报到和入学资格复查

第二十六条 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按时来校报到。凡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入学的,应当办理请或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第二十七条 未经请或未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而不报到,或者请或保留入学资格期满,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自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日期算起,凡15天内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当办理请手续。超过15天不能入学的,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按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第七章 学费、住宿费

第三十条 本科生按学分收取学费,学生需按学年缴交学费,待修完所学课程后,按实际所修课程门次及学分、收费标准进行结算,多还少补。最终收费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一)按专业招生(折合成年收费标准):

1.文、史、法、哲、教育学类专业4200元/学生?学年;

2.理工、管理、经济学类专业4600元/学生?学年;

3.艺术类专业12000元/学生?学年。

4.职教师资类专业:文史类专业(不含外语类)6000元/学生?学年,理科类、外语类专业7000元/学生?学年,工科类专业7500元/学生?学年;

(二)按大类招生:分专业前按招生大类中学费标准最高的专业收费预交学费,分专业后按实际所读专业标准预交学费,毕业时根据实际所修学分结算四年学费,多还少补。

第三十一条 住宿费按实际所住学生公寓收费标准收费。五合校区、武鸣校区六人间1350元/生.学年,四人间1550元/生.学年,长岗校区、明秀校区6-8人间800元/生.学年,四人间1200元/生.学年。最终收费标准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核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第八章 奖励、资助政策

第三十二条 我校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自治区人民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应善良助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和物价补贴等资助项目,实行国家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九章 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颁发

第三十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是南宁师范大学。颁发的学历证书分为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和肄业证书,盖南宁师范大学印章。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士学位证书,盖南宁师范大学印章。

第十章 ****

第三十四条 招生咨询、监督****

(一)招生咨询电话:0771-3903928(兼传真)

(二)学校:://.nnnu.edu.cn

(三)招生监督电话:0771-3908523。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等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南宁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南宁师范大学

二〇二〇年六月

2023年广西扩招的学校有哪些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行为,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层次招生工作。招生对象为参加202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招生的学生。

第三条 学院基本信息

1.学院名称: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学院国家标准代码:12356

3.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4.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5.学院地址:

昆仑校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昆仑大道1258号

邮政编码:530216

园湖校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园湖北路12号

邮政编码:530023

相思湖校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09号

邮政编码:530007

6.联系电话:0771-2188600、5668996、5659821

7.学院网址:://.gxjzy

8.学院电子邮箱:gxjzy0221@163

第四条 学院概况

学院创建于1958年,座落于广西首府南宁市,总占地面积1305亩,全日制在校生16000余人,是广西唯一一所培养交通运输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公办高等学校。

学院获批为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交通运输部交通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广西高水平高职学校、国家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广西首批特色高等学校、广西高端应用型本科人才联合培养试点单位、广西唯一军队士官直招定点培养院校、连续十七年荣获广西高校就业创业工作突出单位称号。

学院设有路桥工程系、汽车工程系、管理系、交通信息工程系、建筑工程系、航海工程系等6个系,开设有道路桥梁工程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物流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建筑工程技术、航海技术等44个高职专业和方向。

学院依托交通行业优势,建设交通特色专业,突出职业能力培养,成为了广西交通运输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为广西公路建设、公路养护、汽车维修、汽车营销、交通网络技术、交通运输、现代物流等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培养专业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五条 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和院长、其他院领导组成的普高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监督和组织开展招生工作,及时处理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需集体决策的各种重大问题。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组织实施各项具体的招生录取工作。

第六条 学院监察部门对招生录取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学院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学院招生职能部门是招生就业处,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工作,在招生过程中不收取任何中介费用。学院招生录取工作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若考生、家长发现招生工作人员或其他人员有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现象,可以通过信函或电话向学院监察部门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771-5650229(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七条 学院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总原则开展招生录取工作。

第八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

因专业的特殊性及用人单位工作岗位的需要,以下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设补充要求:

1.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身高160CM以上,裸眼视力4.5及以上;无色盲色弱、高度近视、精神、心脏及传染病;无口吃;普通话良好。

2.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专业要求:无心血管疾病、地中海贫血症、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海船船员健康检查要求》规定。航海技术专业身高要求165cm以上,辨色率正常;轮机工程技术专业身高要求155cm以上,无红绿色盲。

3.船舶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港口及船舶电气化方向)、水路运输与海事管理等专业要求:无心血管疾病、地中海贫血症、传染性疾病,无生理缺陷,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4.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要求:身体无疤痕,无纹身,无心血管疾病、心脏病、高血压和家族病史,无肺结核等传染性疾病,无神经病、史,无色盲色弱,无口吃,听力正常,并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

第九条 各专业外语语种要求:英语,不再进行口试。

第十条学院普通高考招生,按设置有招生的省、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所规定的录取批次投档原则进行录取。对进档考生按以下原则确定专业:

1.进档考生依据各地招生考试院制定的排序规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进行专业志愿录取。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划分考生的专业,即优先满足进档考生的第1专业志愿,其次满足第2专业志愿……依次类推,直到录取第6专业志愿为止。

2.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考生,可参与专业调剂志愿录取,但统一安排在专业志愿录取结束后进行。专业调剂志愿录取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逐个处理。对“不服从调剂”的,作退档处理;对“服从部分专业调剂”的,按照服从调剂专业志愿的先后顺序录取,仍然不能满足的,作退档处理;对“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则随机录取到与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最接近的缺额专业。

第十一条 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降)分政策。

第十二条 录取结果统一在学院网站上公布,考生可访问学院网站并点击招生专栏查询录取结果。

第十三条 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持学院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逾期两周不报到而又未履行请手续的新生,做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新生报到入学后,学院将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复查中发现有弄虚作、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 按广西区物价局和广西区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等。

学费标准:学院独立举办的专业根据不同专业学费按6500-12000元/年收取。

住宿费标准:公寓式按545-1050元/年收取。

(注:以上各项收费如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颁布新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第五章 在校学生奖励或资助项目

第十六条:在校生享受以下奖励及资助项目。

(一)根据学习成绩及大学生综合素质量化考评的表现,享受“学院奖学金”,奖励金额分别为一等奖学金1000元/学期,二等奖学金600元/学期,三等奖学金300元/学期(奖励面约占当年全院学生总数的15%)。

(二)学习勤奋、刻苦,每学期学习成绩较上一学期学习成绩进步显著的,可以获得“学习进步奖”,奖励金额为300元/学年。

(三)学习成绩及各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奖励金额8000元/年。

(四)学习成绩及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金额5000元/年。

(五)学习成绩及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可享受“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奖学金”,奖励金额5000元/年。

(六)在校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城镇低保户、孤残、烈士子女,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可享受“国家一等助学金”,受助金额4300元/学年;在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有机会享受“国家二等助学金”,受助金额2300元/学年。

(七)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自愿应聘校内勤工助学岗位。

(八)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自愿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

(九)建档立卡贫困户及家庭经济困难(毕业年度家庭属于低保或在校期间有助学)和残疾的毕业生,在毕业当年可享受发放的一次性的就业补贴1120元/人(享受面约占当年毕业生总数的50%以上)。

(十)学院出台有高考高分新生奖励政策。

(十一)依据广西区教育厅在毕业生毕业当年的有关政策,每年选送当年毕业生总人数约23%的优秀毕业生升入广西区内本科院校继续深造(学制2年)。

附则

第十七条 我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章程、要求、规定等如与本章程有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以往条款即时废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6月

广西省2020年高考政策出台了吗

2023年广西扩招的学校: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医科大学,广西名族大学,广西科技大学,广西艺术学院,广西中医药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桂林理工大学。

2023年新增38所高校在广西招生,新增院校2023年招生总为5221人,其中广西质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新增38所高校在广西招生,新增院校2023年招生总为5221人。

其中广西,质量T程,职业技术学院和桂林信息工程职业学院的招生数量最多为1500人,2023年广西高考专科招生院校撤销61所撤销院校2022年招生总为2120。

随着广西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高端技术人才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因此,广西从2020年起实施高职扩招政策,希望通过培养更多的高素质技术人才,促进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

广西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政策

1、普通高校招生类别有普通类、艺术类和体育类,分别进行批次设置,按类分批次分开投档录取,考生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报考类别。

2、院校招生章程主要包括:高校全称、校,层次,办学类型。招生分配的原则和办法,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颁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证书种类及其他信息,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尤其要精准了解各招生院校专业对体检、外语语种、外语口试、综合素质评价、单科成绩、加分政策、性别等要求。

广西外国语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广西2020年高考政策已经公布。相关下载文件请至广西招生考试院进行下载。

一、报名对象

所有参加普通高考全国统考(以下简称普通高考统考)和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都必须参加普通高考报名。分类考试招生指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含2+3直升)、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运动训练单独招生、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高水平运动员(获得免普通高考统考资格),职教师资班,保送生,特殊教育(残障生),退役士兵专升本等不需要参加普通高考统考的招考形式(下同)。

二、报名时间

2020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至15日17:30,各报名站现场确认考生报名资格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6日17:30。逾期不再办理普通高考报名手续。退役士兵参加普通高考统考、退役士兵专升本和分类考试的报名同时截止。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可根据本地情况对报名时间做出具体安排,并向考生公布,但截止时间必须按上述规定执行。

学籍在区外且在学籍地实际就读的广西户籍学生(户籍从外省迁入我区的除外),须自行了解是否符合当地报考条件,对于不符合当地报考条件须回我区报考的,原则上应该在我区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到户籍所在地报名。对于已在学籍所在省(市、区)参加报名,但因资格审核不通过需协调回户籍地补报名的学生,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艺术统考)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以下简称体育高考)不能补报,必须由学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出具协调回原籍报考的函件,并于2020年1月15日前交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批,自治区招生考试院于2020年1月20日至21日统一开放报名系统供此类考生补报名和确认,逾期不再接收。

三、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统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4.出生后首次户口登记在我区,且普通高考报名时户口仍在我区。

满足上述1-3点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以下简称外来人员),如符合自治区人民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升学考试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330号)以及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教育厅《关于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外省户籍学籍迁入人员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的实施细则》(桂招考委〔2013〕32号)的有关规定,可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统考。桂政办发〔2012〕330号和桂招考委〔2013〕32号文中“外来人员随父亲或母亲军转安置、工作调动(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工作调动)等正常迁入广西的,不受学籍、户籍条件的限制,可在广西参加普通高考”,特指不受学籍、户籍迁入的年限限制,但在普通高考报名时考生的学籍、户籍必须已迁入我区。

满足上述1-3点条件且在广西定居的外国侨民,如持有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可在我区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统考。

报名参加保送生,特殊教育(残障生),运动训练单独招生,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高水平运动员(免普通高考统考部分),职教师资班等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符合上述普通高考统考报名条件和相应考试招生类型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区内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中师、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以下简称中职学校)毕业或除技工学校外的区内中职学校在读的二年级在校生,或普通高考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取得区外中职学校毕业证;

3.身体健康;

4.出生后首次户口登记在我区,且普通高考报名时户口仍在我区。

满足上述1-3点条件的外来人员和持有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且在广西定居的外国侨民,属于区内中职学校毕业或区内中职学校在读的二年级在校生,不受户籍地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工作、住所和年限的限制,可报名参加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属于普通高考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取得区外中职学校毕业证情况的,如具有我区常住户口,不受本人户籍迁入年限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工作、住所及年限的限制,可报名参加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区外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和二年级在校生不能报名参加我区2020年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

报名参加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考生必须符合上述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报名条件和我区2020年本科对口中职自主招生所规定的其他报名条件(另文公布),其中外来人员必须同时符合普通高考统考报考条件。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我区高职院校单独招生。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4.具有我区常住户口。

满足上述条件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以下简称四类人员),可报名参加我区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满足上述条件的外来人员,不受本人学籍迁入条件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工作、住所及年限的限制可报名参加我区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外国侨民和户口未迁入我区的外来人员如符合本文所列普通高考统考报考条件,也可报名参加我区高职院校单独招生。

(四)符合下列条件的退役士兵,可报名参加退役士兵专升本考试招生。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高职)毕业学历;

3.身体健康;

4.具有我区常住户口;

5.报名截止时间之前退出现役的士兵。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报考少年班的考生及报考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的区内中职学校二年级在校生除外);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取强制措施或正在者;

6.按照桂政办发〔2012〕330号、桂招考委〔2013〕32号文件的规定,不符合在我区报考条件的外来人员。

此外,自治区级优秀学生不再具有保送资格,其余保送生资格遵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报名地点

(一)各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设置一定数量的普通高考报名站(以下简称报名站),并于2019年10月25日至27日在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普通高考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设置报名站信息。中学报名站、中职报名站于2019年10月28日至30日在网上报名系统设置班级信息。网上报名系统登录路径为“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gxeea.cn,下同)“系统导航—考试报名—2020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

(二)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所有考生(包括普通高考统考考生和分类考试的考生),原则上在其常住户口所在的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设置的报名站报名;符合报考条件而户口未迁入我区的外来人员在学籍所在地的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设置的报名站报名。

(三)未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批准,各报名站不得办理外省借考考生报名手续。

(四)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如所在学校是所在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设置的报名站,可在本校报名。未经当地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授权,中学报名站、中职报名站不得接收非本校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考生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报名。

(五)报名站在接受户口不在本地的考生报名时,须征得报名站所在地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同意,报名站所在地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必须组织专人对考生的报名资格、加分资格等各类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加分资格条件另文公布),并签字以示负责。对于跨区域审核考生信息协商有困难的,可要求考生回户口所在市、县报名,并在本市、县报名文件中向考生明确说明。

(六)符合报考条件且在广西定居的外国侨民,持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在现居住的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设置的报名站报名。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点击“系统导航-考试报名-2020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首次登录时用户名为考生有效居民号码,初始密码为号码后四位。首次登录后,系统会要求考生填报手机号码并按系统提示设置考生密码,之后将向该手机号码发送验证码作为确认。该手机号码会被自动设置为考生第一联系电话,并与考生个人信息绑定。请考生务必正确填报手机号码,并在报名后至大学入学报到前保持该号码畅通,没有手机的考生可填父母或班主任等能够及时与考生本人取得联系人员的手机号。考生必须牢记修改后的考生密码并做好保密、保管,该密码既是报名系统登录密码也是普通高考志愿填报密码和信息查询密码(信息查询密码主要用于考生成绩查询、体检信息查询、艺术统考和体育专业统考准考证打印等)。考生密码与网上报名截止日前最后一次设置的报名系统登录密码一致。报名截止之后考生丢失或遗忘考生密码时,可通过网上报名时填写的考生联系手机发送验证码的方式自行修改考生密码。

网上报名的具体填报要求和方式详见附件1、2。考生在网上按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后,系统将根据所填报的考试科目统计需缴纳的费用,待考生进行网上缴费后,提示“缴费成功,等待审核”即完成网上报名。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报名地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规定的报名时间到相应报名站进行现场确认。特别提醒考生,所有考试科目包括普通高考统考、体育高考、艺术统考、外语口试、退役士兵专升本等均在报名时(即2019年11月15日17:30前)一并进行网上缴费,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考生不能参加现场确认,报名无效。考生进行网上缴费成功后,在报名站现场确认之前仍可修改考试科目,科目修改后如需补交报考费的,可直接在报名系统补交;如已缴纳的报考费多于实际应缴纳数额的,多交部分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核实后,将在普通高考统考前退回原支付账户。考生报名信息经报名站确认后,一律不再允许修改考试科目。如考生报名申请未能审核通过,相关报考费将在普通高考统考前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退回原支付银行账户。

同一考生在同一年度只能选择一个报名站参加普通高考报名。一旦发现在多站报名的(包括在多个省、区、市同时报名),将上报教育部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试科目选择。

1.我区2020年普通高考科目设置为“3+小综合”。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统考的考生,必须确定自己的考试科目,可选择“3+文科综合”或“3+理科综合”,二者不能兼报。

2.报考文史类、艺术(文)类专业的考生在“统考选考科目”中勾选“3+文科综合”,普通高考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外语和文科综合,填报志愿时,文史类考生可选报文史类的所有专业;艺术(文)类考生除可选报本人获得资格的艺术(文)类所有专业外,还可选报文史类的所有专业。

报考理工类、体育类、艺术(理)类专业的考生在“统考选考科目”中勾选“3+理科综合”,普通高考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理)、外语和理科综合,填报志愿时,理工类考生可选报理工类的所有专业;体育类考生除可选报体育类所有专业外,还可选报理工类所有专业;艺术(理)类考生除可选报本人获得资格的艺术(理)类所有专业外,还可选报理工类所有专业。

3.报考艺术(文)类专业或艺术(理)类专业的考生, 还应参加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者方能按规则投档和录取。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我区组织的艺术统考和普通高等学校自行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以下简称艺术校考)。参加艺术统考的考生在“加考科目”中勾选“艺术统考”标志,并进入相应页面选择考试类别和科目,我区艺术统考设置美术类、书法类、音乐类、舞蹈类、播音主持类、广播编导类等六个考试类别,供考生选择填报,报考艺术统考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凭网上报名时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使用A4幅面白纸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见《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不参加艺术统考,仅参加我区统考未涵盖的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在“加考科目”中勾选“艺术校考”标志。参加艺术校考的考生凭网上打印艺术统考准考证自行向组织考试的招生院校报名;不参加艺术统考,仅参加我区统考未涵盖的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可凭网上报名时使用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使用A4幅面白纸自行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凭《报名信息表》自行向组织考试的招生院校报名。考生在报名参加考试时,应向所报考院校提供自己的普通高考考生号(14位)和号码(18位),否则将直接影响考生的艺术成绩备案,最终影响考生的录取。

4.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还应参加体育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报名,在“加考科目”中勾选“体育高考”标志,2020年,我区体育类专业全区统一考试由身体素质和体育专项两部分组成,考生勾选“体育高考”标志后,还须进入相应页面选择 “体育专项”考试科目。请考生于12月1日至11日,登录“2020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个人准考证。从今年起,不再由领队向考生发放准考证。

5.报考外语专业或对外语口试有要求专业的考生,还应参加外语口试报名,其中外语语种选择英语的考生在“加考科目”中勾选“英语口语考试”标志;外语语种为除英语外的其他外语语种的考生在“加考科目”中勾选“小语种口试”标志。

6.报考退役士兵专升本的考生,在“统考选考科目”中勾选“不参加统考”,还须在“加考科目”中勾选“退役士兵专升本”。退役士兵专升本考政治、英语2门文化科目和1门专业基础课。文化科目试题由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命制,全区统一考试;专业基础课根据招生专业所隶属的学科门类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测试。具体事宜另文公布。

7.只报考高职对口中职自主招生和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的考生,可在“统考选考科目”中勾选“不参加统考”。考生须自行向招生院校申报,并参加由招生院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测试,其中报名高职院校单独招生的四类人员,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只需参加由招生院校组织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由招生院校予以免试录取。

(三)考生现场确认时应交验的材料。

1.明材料。

(1)考生应交验户口簿和有效居民。考生如无户口簿,应交验户籍地公安派出所证明(证明出生年月日、出生地、户口所在地、民族成份、18位数的号等)。尚未办理有效居民的考生,报名站可根据考生交验的户口簿办理报名手续,考生本人须及时到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有效居民,考生所在中学要主动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协调集中办理有效居民事项。考生参加普通高考考试时须出示有效居民。

(2)在我区申请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统考的外来人员,还须依照桂招考委〔2013〕32号文件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

(3)在我区申请报名参加退役士兵专升本的考生还须交验退伍证。

2.学历、学力证明材料。

(1)除在本校报名站报名的区内高中、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区内中职学校二年级在校生以外,其他考生需提供学历证书或学力证明,其中高中、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区内中职学校二年级在校生其学力证明由所在学校负责开具(证明须包括入学时间、是否应届毕业班学生或二年级在校生等,并加盖学校公章)。凡不能提供学历证书者,如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以“同等学力”报考。

①初中毕业后满3年(取得初中毕业证书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日,满3年)。

②至普通高考报名时年满18周岁,且经普通高考报名地县级(含)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具有高中毕业的知识及能力,达到高中毕业的知识水平,并认定其具有“同等学力”。

(2)区外高中、中职应届毕业生除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学力证明(证明须包括入学时间、是否应届毕业班学生等,并加盖学校公章)外,还必须提供初中毕业证书和学籍号(可在全国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到其学籍信息)。

(3)不在本校报名站报名的区内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和二年级在校生除提供所在学校开具的学力证明(证明须包括入学时间、是否应届毕业班学生或二年级在校生等,并加盖学校公章)外,还须交验《广西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录取简明登记表》。

(4)报考退役士兵专升本的考生须交验普通高等学校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3.残疾考生申请合理便利证明材料。

根据教育部、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精神,在普通高考统考中,由于身体残疾需要申请合理便利的考生,须于2020年3月5日前向报名所在地招生办(考试院)提供本人的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由报名所在地招生办(考试院)审核原件后,签署“与原件相符”意见后加盖单位公章),并如实填写《残疾人报考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附件12)。各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负责受理并审核在本地参加考试的残疾考生提出的正式申请,并告知残疾考生为避免其他考生质疑,在考前监考员或考务员会在其所在考场宣布其享受的合理便利方式和原因。如考生同意,则由考生报名所在地招生办(考试院)牵头组织由有关招生考试机构、残联、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专业人员组成的专家组,对残疾考生身份及残疾情况进行现场确认,结合残疾考生的残疾程度、日常学习情况、提出的合理便利申请以及考试组织条件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并形成书面评估报告。各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汇总辖区所有残疾考生《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残疾人报考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合理便利申请表》和专家组书面评估报告后报至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批。考前突发疾病需要申请合理便利的考生,参照残疾考生申请程序进行审批。

4.有关加分资格证明材料(另文要求)和专项资格的证明材料(详见附件3)。

5.四类人员须交验下列对应类型资格审核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须交验退役军人证(转业证、退伍证等)或自治区组织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集”工作有关身份认定的材料;下岗失业人员须交验就业创业证;农民工须交验交纳城镇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或其他任何6个月以上务工经历证明材料;新型职业农民须交验新型职业农民(含现代青年农场主、农业职业经理人)培训证书。各市、县级招生部门在汇总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后,按考生申报类别,分别交送当地人力和社会保障部门、农村农业部门、退役军人部门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工作(其中,退役军人材料送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农民工和下岗失业人员材料送当地人力社会保障部门;新型职业农民材料送当地农业农村部门)。

(四)对所有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均须集有效居民芯片所含信息和指纹信息。

考生主要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号码)原则上以有效居民导出的信息为准,如实际信息与上的信息不一致的,考生应出具公安部门的证明,由设区市招生考试院(招生办)确定后手工更改,考生报名所在地招生办(考试院)应督促考生立即到公安部门办理更正后的有效居民。

个别考生在普通高考报名时未办理有效居民或有效居民无法正常读取的,须由报名点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对考生网上报名时录入的信息进行核对。同时,考生应立即到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或更换有效居民,并于2020年3月9日前将新办理的有效居民交报名点集信息,报名点必须用集到的有效居民信息与原手工录入信息进行再次比对。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或更换有效居民并交由报名点集的,所产生遗留问题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集指纹信息时,考生每只手集1枚,按照先左手、后右手的顺序进行,手指优先顺序为:拇指、食指、中指、环指和小指。如无特殊情况,应当集考生双手拇指指纹。每一枚指纹集两次。其中,右手指纹为备用指纹。

(五)区内普通高中应届毕业考生必须在各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交验签署了所在学校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的《广西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总评表》(附件10)。各报名站必须在4月10日前统一将《广西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总评表》内容录入网上报名系统中的广西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总评系统,并复印一份存档备查。原件退回考生所在中学,作为考生高中阶段学籍档案的一部分归入考生纸质档案袋。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非2020年区内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必须由考生所在单位或社区如实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中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栏,由单位或社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报名参加普通高考统考的考生均应在报名所在地市、县级招生办(考试院)规定的时间内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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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广西外国语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全称为广西外国语学院,国标代码为13830,英文名称为“GUANGXI UNIVERSITY OF FOREIGN LANGUES”,办学地点为:

五合校区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五合大道19号

空港校区地址:中国-东盟南宁空港经济区空港大道东39号

第四条 学校为民办、全日制普通二类本科高等学校,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管理。

第五条 办学层次和学制:本科,四年;专科,三年。

第六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广西外国语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广西外国语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委员会下设招生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校领导担任。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拟定招生和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八条 广西外国语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全校招生的各项工作。招生就业处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地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的招生宣传和咨询等项工作。

第九条 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及学校招生监督工作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全面监督。

第三章 招生条件

第十条 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及实施细则,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招生原则上按考试院已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执行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数,减少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招生,相应增加生源充足的专业招生。对生源比较充足的专业,根据生源情况,在适当调整增加招生的同时,由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向省(市、区)招生办提出最低录取分数线。

第十三条 普通本专科录取规则:对投档到我校的应届、往届考生一视同仁。各专业的录取用“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方式:即先将所有第一志愿报考同一专业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先后次序进行录取。若第一志愿录取未能满额,再依次从二志愿、三志愿…… 所有报考该专业的考生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直至额满为止;若填报该专业的考生数少于专业录取数,则从服从调剂志愿的考生中录取,直至额满为止。

第十四条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各省级招生考试院(招办)组织的专业考试并合格,我校认可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须达到生源省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按省统考或省联考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高的考生;若没有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的省份,我校承认其他学校的校考成绩,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须达到生源省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按投档的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我校的民族预科班为普通民族预科班,只面向广西招生。普通民族预科班安排在本科第二批预科批B类录取。该专业面向广西区内的少数民族高考考生,要求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生源情况及民族分布情况划定,但不低于相同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80分。预科阶段在广西民族大学学习,经考核成绩合格者,第二年直升我校本科相关专业学习。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并参照我校相关专业报考要求执行

第五章 奖(助)学政策

第十七条 根据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资助政策,在校学习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

第十八条 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十九条 学校设立大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安排贫困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家庭困难学生可在当地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

第六章 毕业及就业

第二十条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专科毕业证书,达到学士学位条件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十一条 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专门设立毕业生就业安置机构,通过学校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促使毕业生顺利就业,并由省教育厅签发就业报到证。

第二十二条 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有关政策,我校每年按规定选送优秀专科毕业生升入广西区内本科院校就读(学制2年)。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收费项目及标准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发改委(物价局)审批后的标准进行收取。

第二十四条 各专业无外语语种限制,但考生进校后,非外语类专业学生的外语教学,学校只统一安排英语课程。另外,学生可自行选修其它语种。

第二十五条 我校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代理工作,有关招生录取事宜,考生应直接与我校招生就业处联系,否则出现任何后果,我校概不负责。

第二十六条 ****。招生联系电话:0771—47113、47126(兼传真)、47229 网址:://.gxufl/,QQ群:58985937。

第二十七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有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广西外国语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广西外国语学院

2020年1月8日

一、2020年广西高考录取结果查询登录网址入口 录取结果网址入口: ://da.gxeea.cn/newotherfile

二、广西高考录取规则及注意事项

各市、县教育局、招生办(考试院),各高等学校:

现将我区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批次设置及志愿填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批次、志愿和科类设置

(一)批次设置。

我区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共设置10个批次。其中,本科层次设置8个批次:本科提前批、专项批、特殊类型招生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一批预科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二批预科A类、本科第二批预科B类。专科层次设置2个批次:高职专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普通批。

(二)志愿设置。

我区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志愿设置分为单志愿、平行志愿和顺序志愿三种模式。

1.单志愿。设置1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校内专业调剂”选项。

2.平行志愿。设置6个院校志愿,均为第一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校内专业调剂”选项。其中,区内院校在“是否服从校内专业调剂”选项中再分为三种选项:一是全部服从,即在所填专业无法满足时,同意被调剂到该院校的所有其他专业;二是部分服从,最多服从10个专业,即同意被调剂到所选择的该院校的其它专业;三是不服从,即除所填报的专业外,不同意被调剂到该院校的其他专业。

3.顺序志愿。顺序志愿设置2个院校志愿,有先后顺序,表述为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每个院校志愿设置6个专业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校内专业调剂”选项。

(三)科类设置。

我区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专业共设置17个科类:文史类、理工类、艺术文类、艺术理类、文史+美术类、理工+美术类、文史+书法类、理工+书法类、文史+音乐类、理工+音乐类、文史+舞蹈类、理工+舞蹈类、文史+播音主持类、理工+播音主持类、文史+广播编导类、理工+广播编导类、体育类。

其中艺术文类、艺术理类对应使用艺术校考成绩投档的专业;文史+美术类、理工+美术类、文史+书法类、理工+书法类、文史+音乐类、理工+音乐类、文史+舞蹈类、理工+舞蹈类、文史+播音主持类、理工+播音主持类、文史+广播编导类、理工+广播编导类对应使用全区艺术统考成绩投档的专业。

二、批次对应的专业、科类和志愿模式

(一)本科提前批。

安排空军招飞、艺术、体育及其他特殊类的本科专业。该批次分为6个小批次:空军招飞类、艺术类本科第一批(简称艺本一批)、艺术类本科第二批(简称艺本二批)、艺术类本科第三批(简称艺本三批)、体育类、其他类。具体如下:

1.空军招飞类安排招收空军飞行员的本科专业。

对应科类为文史类和理工类。实行单志愿模式。

2.艺本一批安排可不做分省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对应科类为艺术文类、艺术理类、文史+美术类、理工+美术类、文史+书法类、理工+书法类、文史+音乐类、理工+音乐类、文史+舞蹈类、理工+舞蹈类、文史+播音主持类、理工+播音主持类、文史+广播编导类、理工+广播编导类。实行单志愿模式。

下列院校的艺术类专业可不做分省:

①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

②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的清华大学等院校;

③可不做分省的中央部门所属院校以及经批准在该批次录取的院校。

3.艺本二批安排使用我区艺术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对应科类为文史+美术类、理工+美术类、文史+书法类、理工+书法类、文史+音乐类、理工+音乐类、文史+舞蹈类、理工+舞蹈类、文史+播音主持类、理工+播音主持类、文史+广播编导类、理工+广播编导类。实行平行志愿模式。

4.艺本三批安排除艺本一批院校外的、使用艺术校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对应科类为艺术文类、艺术理类。实行单志愿模式。

5.体育类安排使用我区体育统考成绩录取的体育类本科专业。

对应科类为体育类。实行平行志愿模式。

6.其他类安排军事、公安、消防、航海、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乡镇农技人员定向培养等特殊类型以及经批准在该批次录取的本科专业。

对应科类为文史类和理工类。实行单志愿模式。

(二)专项批。

安排国家专项和地方专项的招生专业。

对应科类为文史类和理工类。实行平行志愿模式。

(三)特殊类型招生批。

安排高校专项、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等三项特殊类型的招生专业。

对应科类为文史类和理工类。实行单志愿模式。

(四)本科第一批。

安排教育部直属高校和经批准在该批次录取的本科专业。

对应科类为文史类和理工类。实行平行志愿模式。

(五)本科第一批预科批。

安排教育部直属高校和经批准在第一批预科批录取的院校的少数民族预科班。

对应科类为文史类和理工类。实行平行志愿模式。

(六)本科第二批。

安排除上述批次外的本科专业以及精准脱贫专项专业。

对应科类为文史类和理工类。实行平行志愿模式。

(七)本科第二批预科A类。

安排区内院校的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班。

对应科类为文史类和理工类。实行顺序志愿模式。

(八)本科第二批预科B类。

安排除本科第一批少数民族预科和区属院校免费少数民族预科之外的少数民族预科班以及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

对应科类为文史类和理工类。实行平行志愿模式。

(九)高职专科提前批。

安排艺术、体育及其他特殊类的专科专业。该批次分为4个小批次:定向类、艺术类、体育类、其他类。具体如下:

1.定向类安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小学壮汉双语教师定向培养、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乡镇农技人员定向培养和基层水利人才定向培养需求的专科专业。

对应科类为文史类和理工类。实行单志愿模式。

2.艺术类安排使用我区艺术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科专业。

对应科类为文史+美术类、理工+美术类、文史+书法类、理工+书法类、文史+音乐类、理工+音乐类、文史+舞蹈类、理工+舞蹈类、文史+播音主持类、理工+播音主持类、文史+广播编导类、理工+广播编导类。实行平行志愿模式。

3.体育类安排使用我区体育统考成绩录取的体育类专科专业。

对应科类为体育类。实行平行志愿模式。

4.其他类安排军事、公安、航海等特殊类型以及经批准在该批次录取的专科专业。

对应科类为文史类和理工类。实行单志愿模式。

(十)高职专科普通批。

安排高职专科提前批以外的专科专业以及精准脱贫专项的专科专业。

对应科类为文史类和理工类。实行平行志愿模式。

三、志愿填报时间安排

本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提前批志愿填报时间:2020年7月24日10:00至7月28日10:00。

其他批次志愿填报时间:2020年7月28日15:00至8月1日10:00。

部分批次将预留征集志愿时间,并根据录取时完成情况确定是否征集志愿。各批次征集志愿的填报时间将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布。

请各市招生考试机构特别提醒考生、中学注意,志愿一经“锁定”确认或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考生本人及任何其他单位和个人均不能再更改或补填,请考生务必慎重操作、按时填报。

四、志愿填报方式和流程

(一)填报方式。

网上填报。考生可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s://.gxeea.cn/),点击志愿填报栏目,在广西2020年普通高考招生志愿填报系统中进行填报。

(二)填报流程。

第一步:登录。

首次登录:考生凭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即登录高考报名系统密码)进入系统,并根据提示补充个人信息、修改初始密码、设置密保问题及答案。

非首次登录:在志愿填报系统首页填写报名号和修改后的登录密码进入系统。

第二步:填写。

进入填报页面。选择对应批次、填写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选择是否服从院校调剂。其中填报艺本二批和高职专科提前批艺术类的考生须先选择对应的科类,再填写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选择是否服从院校调剂。

第三步:保存。

考生填写志愿信息后,须点击“提交保存”确认志愿生效。“提交保存”在页面顶端和尾端均有显示,点击其中任意一个均可。特别提醒考生:未先点击“提交保存”进行保存操作而直接进行锁定志愿操作的,将无法保存当次所修改或填报的志愿信息。

第四步:核对。

考生保存志愿信息后,可点击“浏览考生志愿”仔细核对志愿信息。在进行锁定考生志愿操作前,考生可在填报时间内反复修改志愿。

第五步:锁定。

考生在确定自己的志愿信息后(建议先退出志愿填报系统,重新登录再次核对志愿信息),可点击“锁定考生志愿”并输入密保问题答案,对当轮次所能填报的所有批次的志愿进行一次性确认,以杜绝他人篡改的可能性。

锁定前系统会统计当轮次所填报的所有批次的志愿数,供考生再次核对,志愿一经“锁定”,考生本人及任何其他单位和个人均不能再修改。考生如逾期不进行“锁定”,视同自愿放弃确认权利,其志愿信息以网上志愿填报工作截止时的信息为准。

第六步:退出。

点击 “退出当前系统”并关闭所有填报志愿期间打开的窗口,以免他人进行不利于考生本人的修改和信息收集。

(三)填报系统的其他功能。

1.遗忘密码。

考生如遗忘密码或密码被他人修改,需重新设置密码。可在首页点击“忘记密码”,通过使用绑定的手机号码接收验证码的方式在网站上进行更改。

2.修改登录密码或密保问题。

如考生在填报过程中需要更改密码或密保问题的,可在进入系统后点击“更改登录密码”或“重置密保问题”, 通过绑定的手机号码接收验证码的方式在网站上进行更改。

3.修改绑定手机号码。

绑定手机号码为考生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时,接收验证码确认的手机号码。考生在志愿填报系统首页可查询绑定情况。

如绑定手机号码需更换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或户口本)或高考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要求的证明材料,到高考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指定的高考报名站办理。

(四)填报的注意事项。

1.志愿填报演练数据已失效。

志愿填报演练时的密码和数据已失效,考生的个人初始密码恢复为高考报名系统登录密码。考生在分类考试(本科对口中职、高职单招、高职对口中职)招生志愿填报时已修改过的密码可继续使用,在统考招生志愿填报时不需重新修改。

2.仔细核对个人信息。

登录成功后,高考志愿填报系统首页显示考生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准考证号、报名号、考生号、号、民族、性别、本次可填报的科类、本次可填报状态等,考生应仔细核对,如发现信息有误,应及时向高考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报告。

3.操作时限。

考生填报志愿时,每次登录系统后的有效操作时间限定为15分钟。因此,建议考生先将有关志愿信息(院校代号、院校名称、专业代号、专业名称等)在草表上整理好,登录系统后按整理好的内容进行选择即可。

4.其他。

如在填报志愿期间遇到网络拥堵、自然灾害等造成大面积停电断网的情况,请考生及时与高考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联系,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应向考生提供帮助,同时密切关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告。

五、志愿填报要求

考生应在全面了解我区录取批次设置、志愿设置、投档规则、录取规则和有关高等学校招生章程后,结合本人志向和德、智、体等方面情况,认真填报院校、专业,不应由别人代填。

(一)考生要按科类填报志愿。

考生登录志愿填报系统后,可在首页的考生基本信息中查阅到本人所属的科类,考生应按照本人所属科类填报对应专业志愿。

(二)考生要按资格填报特殊类专业志愿。

1.填报高水平运动队、高水平艺术团、国家专项、地方专项、高校专项、精准脱贫专项、艺术校考以及需要提前面试、体检、政审等特殊类型专业志愿的考生,须取得对应类别专业的资格,资格名单可在招生院校中查询。

2.填报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民族班专业志愿的考生须为少数民族考生。

其中,免费少数民族预科班供区内60个老、少、边、山、穷县(市、区)农村户口的应届少数民族高中毕业生填报。免费预科生享受免除读预科一年学费的优惠政策。

60个老、少、边、山、穷县(市、区)具体为:罗城仫佬族自治县、那坡县、凌云县、东兰县、凤山县、乐业县、巴马瑶族自治县、靖西市、都安瑶族自治县、融水苗族自治县、西林县、大化瑶族自治县、金秀瑶族自治县、隆林各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德保县、田林县、马山县、天等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龙胜各族自治县、上林县、富川瑶族自治县、昭平县、忻城县、隆安县、龙州县、田东县、河池市金城江区、蒙山县、宁明县、钟山县、武宣县、灌阳县、县、天峨县、百色市田阳区、博白县、苍梧县、融安县、藤县、桂平市、兴业县、百色市右江区、贺州市八步区、南宁市邕宁区、大新县、上思县、陆川县、合山市、平果市、南丹县、宜州区、扶绥县、崇左市江州区、凭祥市、象州县、恭城瑶族自治县、防城港市防城区和东兴市。

(三)考生填报提前批要注意的规则。

1.本科提前批的空军招飞类将先行投档,待这类院校及专业录取完成后再进行后续批次(含本科提前批其他小批次)的投档录取。即填报了空军招飞类的考生,还可填报后续批次的院校和专业,如未被空军招飞类的院校录取,还可继续参与已填报的后续批次的投档录取。

2.本科提前批的艺术、体育或其他类实行并行投档,即艺术、体育、其他类在同一时段进行投档(例如:艺术类投档后,填报了该批次的考生的档案正处于“院校在阅”状态,此时体育类也进行投档,则处于“院校在阅”状态的考生即使填报了体育类志愿,也无法投档到体育类),高职专科提前批的艺术、体育和其他类也同样取并行投档的方式。

3.本科提前批艺术类的三个小批次依次投档,即艺本一批投档录取完成后才进行艺本二批的投档,以此类推,因此考生可以兼报。

4.本科提前批艺本二批和高职专科提前批艺术类使用艺术统考成绩为录取依据,考生每轮填报时须先选择报考的艺术科类(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播音主持、广播编导)且只能选择一个艺术科类,再选择有该艺术科类招生的院校和专业。即使考生同时取得多个艺术科类统考成绩,在每轮次填报志愿时也不能兼报不同科类的专业。

5.填报依据艺术统考成绩录取的艺术专业和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艺术统考成绩或体育统考成绩须达到我区划定的高职专科艺术类或体育类分数线。艺术类(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批次除外)和体育类以综合分做为投档基准分。

艺术类综合分=总分(总成绩+加分分值)×30%+艺术成绩×(750/300)×70% 。

体育类综合分=总分(总成绩+加分分值)×70%+术科成绩×(750/100)×30%。

六、志愿填报组织工作

(一)组织实施与职能分工。

自治区招生考试院负责志愿填报的政策指导、宣传和服务工作,并为网上填报志愿提供技术保障。

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的志愿填报工作,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可设置高考志愿填报工作站,原则上高考志愿填报工作站与高考报名站相一致。

(二)严格做好信息安全保密工作。

近年,一些地方出现了因考生信息泄露导致学生志愿被篡改、考生信息被贩卖的情况,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各市、县要切实加强高考信息安全保护:一是严格考生志愿填报密码修改、绑定手机号码等环节的管理;二是广泛告知考生加强对自己密码的保管,不要随意告诉他人,更不要委托他人或中介机构填报志愿;三是提醒考生发现自己密码被篡改要第一时间向高考报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报告申请重新设置密码。

各高等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招生信息“十公开”和招生录取“30个不得”的要求,杜绝委托招生中介参与学校招生工作。

(三)悉心做好考生志愿填报指导工作。

各市、县要认真学习领会我区2020年高考招生政策,组织辖区中学高三年级班主任进行志愿填报指导培训,并要求他们精心指导考生填报志愿,提醒考生既要看成绩,更要看位次,引导考生合理填报志愿、规避风险。各高等学校要密切关注今年分数线变化,切勿简单参考往年分数对考生进行咨询指导及随意做出任何承诺。

(四)做好志愿填报期间值班工作。

我区2020年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将于7月24日10:00向考生开放,请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在考生志愿填报期间(包括节日、征集志愿填报期间)安排专人值班,接受考生修改绑定手机号码、重置志愿填报密码申请或对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咨询,值班期间晚上至少值班至22:00。请以市为单位整理值班安排表(见附件),并于7月16日前发送至邮箱pzc@ gxedu.gov.cn,我办将在“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上予以公布。

请各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及时将本文件转发给辖区有关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并及时部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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