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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青海果洛中考成绩查询入口_青海果洛考生将在帐篷里高考

tamoadmin 2024-06-15 人已围观

简介1.高考各地推出免费爱心专车,你坐过吗?2.关于青海果洛2022年高考期间在大武镇区实施交通管制的通告3.急求关于青海高考政策的信息、、、4.北京的高考现场直击,学校和志愿者们准备了哪些防暑防疫措施?5.新乡宝泉山谷帐篷节对应届高考考生凭准考证免门票6.青海果洛在哪里7.青海买房落户高考是吗青海高考加分政策2023年如下:1.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2023青海高考加分10分投档2

1.高考各地推出免费爱心专车,你坐过吗?

2.关于青海果洛2022年高考期间在大武镇区实施交通管制的通告

3.急求关于青海高考政策的信息、、、

4.北京的高考现场直击,学校和志愿者们准备了哪些防暑防疫措施?

5.新乡宝泉山谷帐篷节对应届高考考生凭准考证免门票

6.青海果洛在哪里

7.青海买房落户高考是吗

2021年青海果洛中考成绩查询入口_青海果洛考生将在帐篷里高考

青海高考加分政策2023年如下:

1.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2023青海高考加分10分投档

2.烈士子女,2023青海高考加分20分投档。

3.对连续在牧区工作15年以上、现仍在牧区工作的汉族干部职工子女和世居牧区的汉族群众子女,其户口在当地、从小学到高中全过程与当地少数民族学生接受同等教育条件者,2023青海高考加分10分投档。

其中对玉树、果洛州从初中一年级起至高中毕业一直在当地就读,父母在当地工作10年以上、现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干部职工子女,2023青海高考加分20分投档。

4.农牧民独生子女选报省内院校的,2023青海高考加分10分投档。

5.公安系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选报省内院校的在青海的考生,2023青海高考加分10分投档。

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2023青海高考加分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2023青海高考加分20分投档。

现在仍然在青海牧区工作的汉族干部职工子女和世居牧区的汉族群众子女,其户口在当地、从小学到高中全过程与当地少数民族学生接受同等教育条件者,加分10分投档。

2023青海高考少数民族考生:在向国家部委院校投档时,加分20分投档:在向地方省属高校投档时,给六州少数民族考生加分35分投档,给西宁市、海东市少数民族考生加分20分投档。对口高职少数民族考生的照顾分以三门考试科目按普通类照顾分值按照比例加分。

高考各地推出免费爱心专车,你坐过吗?

2023青海省高考少数民族加分政策如下:

据悉,2023年青海高考少数民族加35分;少数民族考生在向省内外院校投档时,增加20分。其中在向全国省属院校投档时,再给六州少数民族考生增加15分,累计为35分。

扩展知识:

青海高考最新加分政策:

1、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增加10分投档。

2、烈士子女,增加20分投档。

3、对连续在牧区工作15年以上、现仍在牧区工作的汉族干部职工子女和世居牧区的汉族群众子女,其户口在当地、从小学到高中全过程与当地少数民族学生接受同等教育条件者,增加10分投档。

其中对玉树、果洛州从初中一年级起至高中毕业一直在当地就读,父母在当地工作10年以上、现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干部职工子女,增加20分投档。

4、汉族干部职工由工作地州(县)组织、劳动人事部门出具证明;中央驻青单位、省直垂直管理厅局、省直国有企业等由其省级主管人事部门出具证明;

世居牧区的汉族群众子女由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出具证明:考生在当地就学经历由就读学校,出具教育局证明。

5、农牧民独生子女选报省内院校的,增加10分投档。

6、公安系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选报省内院校的,增加10分投档。

7、自谋职业的退役十兵,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增加20分投档。

以上数据仅供参考,具体视实际情况而定。

其他规定:

在一些特殊情况下,青海高考民族分的使用可能会有所调整。例如,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汉族考生如果超过一定比例,可能会取消其享受民族分的资格。

此外,对于在不同地区就读的少数民族考生和汉族考生,也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

总之,青海高考民族分是针对少数民族考生在高考中的一项加分政策,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享受5分的加分。但是,考生需要符合相关规定并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申请和审核。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青海高考民族分的使用范围是有限的,不适用于所有类型的招生。此外,具体的规定可能会根据情况的变化而进行调整。

关于青海果洛2022年高考期间在大武镇区实施交通管制的通告

我没有做过高考各地免费推出的爱心专车。高考的第一年,我在离我家并不远的学校考试,考场离我家骑车差不多十分钟就到了,所以为了避免堵车耽误时间,妈妈骑着电动车接送我考试,而高考的第二年,我依旧是在原来那个学校考试,还是像往年一样,由妈妈接送我上下学,这样就不用担心路上堵车,错过进考场的时间点了。但是考场的校门外,有很多的免费爱心专车,也有很多临时搭建的帐篷,他们免费为高考生以及接送考生的家长提供水,还有交警在为考生维持考场外的秩序,看到这些场景,作为考生的我内心特别感动,那一刻,你会发现,原来全世界都在为你让路,即使我没有坐过那些免费爱心专车,但看到有很多的车,内心还是暖意满满。

在每年高考来临的时候,全国各地出租车公司都会有免费接送考生的服务,一些私家车也会加入免费送考生的队列中。7月1日福建,百辆爱心送考车在福州集结完毕,它们被贴上?爱心送考车?的车标,而福建省市县融媒体中心?乘风破浪,迈向成功?爱心送考联盟大行动今天正式拉开帷幕,这次活动是由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融媒体资讯中心福建新闻广播发起的,一共联合全省68家市县融媒体中心,共同组织的?乘风破浪,迈向成功?爱心送考联盟大行动。全省各地上千辆爱心送考车也在今天同步加入送考队伍,为全省各地高考考生提供免费送考服务。这些送考车提前预约,可接受一对一、点对点的方式,保证各位考生可以顺利到达考场。这些举动,已经成为当今社会的一种风气,是一种乐于助人的风气。

急求关于青海高考政策的信息、、、

#高考# 导语 从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了解到,关于青海果洛2022年高考期间在大武镇区实施交通管制的通告已发布,详细内容如下:

2022年全国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于6月7日至6月9日在大武镇进行。为了给广大考生营造安全、宁静的考试环境,确保考点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决定高考期间对大武镇城区部分路段实行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交通管制时间

6月7日:7:00至18:00

6月8日:7:00至18:00

6月9日:7:00至18:00

二、交通管制路段:文化路

三、考试期间禁鸣路段

果洛州民族高级中学考点周边道路禁止任何车辆鸣笛。

四、交通管制要求

1、管制期间除高考巡视车辆、救护车、消防车、执行任务的警车、爱心送考车辆外,其它各类机动车、非机动车一律绕道通行,禁止驶入上述管制区路段。

2、进入管制区路段的车辆严禁鸣按喇叭,不得在管制区域内乱停乱放、争道抢行。

3、管制区现场车辆驾驶人、交通参与者应主动服从交警指挥管理,违者将依照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4、管制路段范围内禁止停车,请停泊于管制路段范围内的所有车辆于2022年6月7日(早晨7:00)前自觉驶离,否则将按照违停处理,并进行强制拖移。

请广大群众及考点周边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各小区业主支持和配合,因交通管制带来的不便,敬请社会各界予以理解!

特此通告!

玛沁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2年6月4日

温馨提示

1、高考期间,爱心送考车辆请严格按规停放,社会车辆自觉绕行考点所在路段,规范行车;

2、高考期间,让我们一起开展高考禁鸣活动,行车途经考点所在路段严禁鸣喇叭;

3、自觉抵制超员超载、超速行驶,拒绝酒后驾车、疲劳驾驶,及时为考生接送车辆让道,如果不慎与涉考车辆发生刮擦等交通事故,公安交警采用事故快速处理方式,确保考生能够及时到达考场;

4、考前,考生及家长应注意天气和路况信息,同时提醒广大群众高考期间尽量不开私家车上路,尤其要避开“高考考点”,为考生营造平安畅通路;

5、考场周边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考试期间请主动减少车辆外出,社会车辆应尽量绕开考点行驶,为您出行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6、如遇学生过马路要主动停车避让,遇有“高考爱心接送车”标识的车辆要主动让行;

7、如果遇到考生紧急求助,请您尽量配合,帮助考生尽快到达考试地点;

8、遇考点周边道路临时限行,要服从警察指挥并给予理解和配合;

9、请开车送考生的家长要提前检查车辆、确保车况良好,服从交警指挥,在指定地点停车,并做到“即停即下即走”;

10、赴考路上如发生道路拥堵,时间紧急,考生预计无法按时到达考场时,可以向附近交警求助,或拨打110、122,我们将竭力为考生提供帮助。

北京的高考现场直击,学校和志愿者们准备了哪些防暑防疫措施?

青海省普通高校招生对考生在青报考条件(根据“青教招委字[2000]007号”、“青教招委字[2006]33号”文件)的主要规定

一、本规定中的“直系亲属”,只指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属关系。

二、凡在我省工作并有我省常住户口的干部、职工(或夫妇一方),其子女可以报考省内外普通大中专学校。

三、因工作需要被机关企、事业单位聘请,户口已迁居我省的干部、职工和科技人员,其子女户口也迁入我省的,可以报考省内外普通大中专院校(报名时家长必须提供青海省人事厅颁发的聘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凡是从外省到我省从事工商经营、个体私营经营者的子女从我省报考省内外普通大中专院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其父母双方或一方及考生本人户口一并迁入我省满五周年(高考前);(2)家长在青工商经营注册满五周年(高考前);(3)考生在我省就读高中满三年并从高中一年级起参加了我省高中会考。否则,不予报考。

五、凡在我省工作满五年或五年以上,现已调离青海的干部、职工,其子女户口仍留在青海,且高中阶段必须在青就读,可以报考省内外普通大中专学校。在我省办理离退休手续并在省外落户的干部、职工,其子女户口仍留在青海,可以报考省内外普通大中专学校。

六、凡曾在我省工作不满五年,现已调离的干部、职工其子女户口仍留在青海,且高中阶段在青就读满三年,属城镇户口者,可以报考省内普通大中专学校。

七、对本规定的解释由省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

2011年青海省高考照顾加分及优先录取条件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低分数投档条件,只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

(1)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烈士子女,降低10分投档;

(2)对连续在牧区工作15年以上、现仍在牧区工作的汉族干部职工子女,和世居牧区的汉族群众子女,其户口在当地、从小学到高中与当地少数民族学生接受同等教育条件者,降低10分投档。其中对玉树、果洛州从初中一年级起至高中毕业一直在当地就读,父母在当地工作10年以上,现仍在当地工作的汉族干部职工子女,降低20分投档。

汉族干部职工要由州以上组织、劳动人事部门[中央驻青单位、省直垂直管理厅局、省直国有企业等,由其省级主管人事部门]证明;世居牧区的汉族群众子女由户口所在乡镇政府证明;考生在当地就学经历由学校、县教育局证明

(3)农牧民独生子女选报省内院校的,降低10分投档;

(4)公安系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选报省内院校的,降低10分投档;

2.少数民族考生:在向中央部委院校投档时,降低20分投档;在向地方省属高等院校投档时,给六州少数民族考生降低35分投档,给西宁、海东地区少数民族考生降低20分投档。“对口高职”少数民族考生的照顾分以三门考试科目按普通类照顾分值比例加分。

3.对青南地区(玉树、果洛、黄南州)“民考汉”考生小学、初中、高中阶段一直在牧区就读、与当地的汉族学生接受了同类教育、参加了同类试题的高考,选报省内院校的,在享受原照顾加分条件的基础上,降低10分投档(试行)。

4.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增加20分投档。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的现役军人的子女报考高等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残疾人民警察、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报考高等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对肢体残疾、生活能够自理、能完成所报专业学习、高考成绩达到要求的考生,高校不能仅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省招委、省教育厅对普校户口规定发出补充通知(青教招委字[2000]007号文补充说明)

经省招委、省教育厅研究,对《关于普通大中专学校招生中有关问题的规定》(青教招委字[2000]007号文)中的第三、第四、第七条进行补充说明和适当调整。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引进人才智力实施办法>等三个人才工作文件的通知》(青办发[2004]56号)精神。青教招委字[2000]007号文第三条具体规定为:因工作需要被机关、企事业单位聘请,户口已迁居我省的干部、职工和科技人员,其子女户口也迁入我省的,可以报省内外普通大中专院校。(报名时须出据上一级主管人事部门的聘书和证明)调整为:报名时必须提供青海省人事厅颁发的聘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对青教招委字[2000]007文第四条规定的具体说明为:凡是从外省到我省从事工商经营、个体私营经营者的子女从我省报考省内外普通大中专院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其父母双方或一方及考生本人户口一并迁入我省满五周年(高考前);

(2)工商经营注册满五周年(高考前);

(3)考生在我省就读高中满三年并从高中一年级起参加了我省会考。否则,不予报考。

三、青教招委字[2000]007号文第七条即:“凡户口迁入我省高中但在我省无直系亲属的青年,高中阶段必须在青就读满三年,可报考省内普通大中专学校”之规定,从2007年12年31日起停止执行。

四、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五、对青教招委字[2000]007号文件及本通知的解释由省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

青海省普通高校招生关于考生户口问题的规定

省招委、省公安厅于2000年发文规定:

一、本通知中的“直系亲属”,只指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亲属关系。

二、凡在我省工作并有我省常住户口的干部、职工(或夫妇一方),其子女可以报考省内外普通大中专学校。

三、因工作需要被机关企、事业单位聘请,户口已迁居我省的干部、职工和科技人员符合“青教招委字[2000]007号文”第三款条件规定,其子女也可以报考省内外普通大中专院校(报名时须招聘人员必须按规定提供省人事厅颁发的聘书)。

四、凡是从外省到我省从事工商经营注册满五年或五年以上的个体劳动者,其子女高中阶段在青就读的,可以报考省内外普通大中专学校,否则,不予报考。

五、凡在我省工作满五年或五年以上,现已调离青海的干部、职工,其子女户口仍留在青海,且高中阶段必须在青就读,可以报考省内外普通大中专学校。在我省办理离退休手续并在省外落户的干部、职工,其子女户口仍留在青海,可以报考省内外普通大中专学校。

六、凡曾在我省工作不满五年,现已调离的干部、职工其子女户口仍留在青海,且高中阶段在青就读满三年,属城镇户口者,可以报考省内普通大中专学校。

七、凡户口迁入我省但在我省无直系亲属的青年,高中阶段必须在青就读满三年,可报考省内普通大中专学校,否则,不予报考。

八、对个别情况特殊又无直系亲属在青,如孤儿被人收养(抚养),经法律部门认可并公证,且高中阶段必须在青就读满三年,可以报考省内外普通大中专学校。原籍青海,随父母迁居外省,以后因特殊原因无法在外地继续生活和学习,回青投靠亲友的,经审查属实后,准许报考省内普通大中专学校。

九、以往有关规定凡与本通知精神不相符的,一律按本通知执行。

附:省招委、省教育厅对普校户口规定发出补充通知(青教招委字[2000]007号文补充说明)

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以下简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培养少数民族合格人才,根据民族区域自治法和高等教育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是国家为加快培养少数民族人才而采取的一种特殊办学形式。

第三条 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依法办学、加强管理、保证质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第四条 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招生和培养任务,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确定。

第五条 民族预科班是指对当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适当降分、择优录取的少数民族学生,实施高等学校本、专科(高职)预备性教育的一种办学形式。

民族班是指对当年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适当降分、择优录取的少数民族学生,实施高等学校本、专科(高职)教育的一种办学形式。

第六条 民族预科教育实行集中和规模化办学,统一管理;根据本、专科(高职)培养目标的要求,加强学生道德素质教育,强化文化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使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进一步的发展,为进入本、专科(高职)学习打下良好基础。

第七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内地、民族地区高等学校举办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教育。

第八条 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教育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妨碍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和宣扬宗教。

第九条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教育工作,负责协调民族预科班、民族班的规模发展和布局调整。制定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招生、教学、管理等政策措施。确认举办民族预科班、民族班的高等学校;编制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教育发展规划,下达年度招生计划;评估、研究、协调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教育工作。

第十条 国务院有关部委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部门、本地区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发展规划,拟定年度招生计划建议;管理和协调本部门、本地区的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教育工作。

第十一条 高等学校应当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民族政策和有关政策措施,办好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落实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教育发展规划;制定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教育实施方案和学生管理规定,管理本校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学生的学籍以及预科生的考评等。

第二章 办学机构

第十二条 承担民族预科教育的学校应设立院(系)级教育机构专门负责实施预科教育和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民族预科教育应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民族预科班的政策和学校有关民族预科教育的具体办法,实施民族预科班的教育教学工作,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和管理。

第十四条 普通高等学校设立预科教育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一定的办学规模,具备教学所需的校舍、设备、图书资料;

(二)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师资队伍和管理队伍;

(三)完善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

第十五条 接受预科毕业生的本、专科(高职)招生学校,应与承担培养民族预科班的学校建立联系,对预科生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配合做好预科学生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 招生录取

第十六条 民族预科班、民族班的招生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第十七条 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招生计划为国家指令性定向就业招生计划;重点招收边远农村、高寒地区、山区、牧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也可适量招收散杂居的少数民族考生。

第十八条 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招生计划,根据民族地区的需要,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以及国家有关部门提出,报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下达。

第十九条 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招生,按照国家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规定适当降分提档、择优录取。具体降分幅度按照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民族预科班招生时,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确定专业。

预科生结业时,根据民族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状况,由招生学校提供专业计划。本、专科(高职)招生学校根据学生实际情况和学生个人的志愿确定专业。

第二十一条 招生学校录取民族预科班学生、民族班学生后,应当将录取通知书直接送达考生本人。考生凭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及要求办理报到和户口迁移、移送档案等手续。

第四章 学制与教学管理

第二十二条 民族预科班学制,除特殊规定外,一般为一年。

民族预科教育可进行学分制试点。

第二十三条 民族预科班教学任务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地方高等学校民族预科班的教学和培养接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的宏观指导。

第二十四条 民族预科教育的课程设置,按照“突出重点、加强基础、兼顾专业”的原则,开设汉语文、数学、外语、计算机和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课程。根据文、理科学科特点,也可以开设必要的专业基础知识讲座。

第二十五条 民族预科班实行统一教学计划、统一教材、统一教学标准。

汉语文、数学、外语、计算机、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思想政治等基础课程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制定,使用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编写的民族预科班统编教材。其他课程教材由预科培养学校自行确定。

第二十六条 民族预科班新生,依据本、专科(高职)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专业方向,可以分文、理科编班教学。

新生要求变更教学班的,须在入学一个月内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批准方可变更。

第二十七条 民族预科教育实行考核制度。学生必须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学期考核成绩载入本人档案。

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考试采用百分制,考查采用百分制或五级制(优、良、中、及格、不及格)记分。

实行学分制试点高等学校民族预科班学生学习成绩根据需要规定考核、记分。

第二十八条 民族预科班学生必须修完预科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

学生预科结业时学校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学校发给结业证书,并报学生转入的本、专科(高职)招生学校。

未取得预科结业证书者,退回生源地区。相关手续由预科培养学校负责办理,并报本、专科(高职)招生学校备案。

本、专科(高职)招生学校应对预科结业考核给予指导。

第二十九条 本、专科(高职)招生学校负责录取预科结业合格的学生,发送录取通知书。

民族预科班学生持结业证书和转入录取通知书到招生学校报到并办理户口迁移等手续。

第三十条 民族班学制与教学管理按本、专科(高职)招生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学生管理

第三十一条 举办和管理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应当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以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国家的民族政策为主要内容,教育学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的领导,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树立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树立正确的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世界观、人生、价值观;培养学生有利于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思想品德和文明风尚;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

第三十二条 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学生的教育管理应当遵循生活上关心爱护、校纪校规上严格要求、教学上耐心细致的原则。

加强民族团结教育,使各民族学生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互相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

第三十三条 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体育锻炼、课外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者,学校可予以表彰奖励。

第三十四条 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应当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视其违纪情形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第六章 收 费

第三十五条 民族预科班学生在预科阶段的学费,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和预科培养学校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预科生学费标准收取;民族预科班学生转入本、专科(高职)后,其学费仍按照预科生录取当年招生学校的学费标准收取。

民族班学生应当与同等学历层次学生执行相同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额外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第三十六条 高等学校要落实国家关于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有关规定,由本、专科(高职)招生学校负责民族预科班学生的“奖、贷、助、补、减”等政策和措施的落实,确保家庭经济贫困学生按国家有关政策得到资助。

第七章 教师和管理人员

第三十七条 建立正式在编专职教师为主,专、兼职相结合的教师队伍负责民族预科班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

根据民族学生多元文化的特点和民族预科班教育教学以及管理的特殊要求,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教师和管理人员从事教学、管理工作。

第三十八条 民族预科班的教师,应当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实行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制度。

民族预科班教师享受与本校本、专科教师同等待遇。

专职教学管理人员的聘任与本校其他专职教学管理人员相同。

第三十九条 高等学校应当保障教师参加进修、培训、开展学术研究和学术交流的时间和经费。

民族预科班教师连续三年完成工作任务的,要有计划地安排进修、培训和开展学术研究,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和教学水平。

第四十条 根据民族预科教育的特殊性和教学管理任务的繁重程度,民族预科班教师和管理人员的编制适当放宽。

第八章 办学经费和办学条件

第四十一条 民族预科班的办学经费,依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国发〔2002〕14号)的规定,按本、专科生的标准和当年实际招生数,由中央或地方财政核拨,专款专用。

第四十二条 民族预科班所需的基础设施、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应当纳入学校整体建设规划和计划,予以落实,确保良好的预科教育教学条件。

第四十三条 高等学校应当保障办学经费和办学条件。

高等学校应当根据各民族多元文化的需要,配备反映我国少数民族文化艺术的图书及音像资料。

高等学校要尊重少数民族学生的生活习俗。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办好清真餐饮。

第四十四条 高等学校收取的预科生学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全部用于预科办学支出。

第四十五条 国家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向高等学校民族预科教育捐资助学。

第九章 教育教学评估

第四十六条 为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民族预科教育的健康发展,建立民族预科教育评估制度。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民族预科教育教学的评估工作。

第四十七条 民族预科教育评估工作定期举行。评估结果予以公布。

第四十八条 对办学条件符合要求、教学质量优秀、办学成绩突出、办学效果好的高等学校给予通报表扬和表彰;办学条件达不到要求、教育教学质量等部分评估指标达不到评估标准的高等学校,分别给予通报、限期整改;对全部或绝大多数评估指标达不到评估标准而又无条件改进的高等学校,终止其举办民族预科班资格。

第十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五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新乡宝泉山谷帐篷节对应届高考考生凭准考证免门票

在2022年到6月7号是全国高考的日子,大家能够很明显的感觉到天气是非常炎热的,所以说很多的家长和志愿者也是给考生准备了一些防暑防疫的措施。首先就是在考场的门口,我们会发现一些,提供矿泉水以及休息的地方,考生和家长可以去领取这些免费的物资,如果说考生没没有戴口罩的话,也是可以选择去进行领取。除此之外,对学校周围也是进行了降噪处理,希望同学在考试的过程当中也能够有一个良好的环境。

志愿者在现场帮助维持秩序,也为考生提供了一次性的防护口罩,还有矿泉水,而家长也是非常暖心的,把树荫的位置让给了考生,让考生能够在阴凉的地方进行等待。家长陪着自己的孩子一起等待进入考场,家长为孩子准备了小风扇,这样也是可以让孩子在等待的过程当中能够缓解自己的炎热。学校也是在考场设置了风扇,或者是空调,希望考生在考试的过程当中不会因为过于炎热而影响自己考试的心情。

所有的人都在为考生进行努力,希望能够让考生在考试的过程当中有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也希望考生不会被这些外界的东西影响。因为天气太过于炎热,所以说就会导致整个人非常的焦躁不安,设置这些东西,也是能够让考生在考试的过程当中更加的舒适一些。

高考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时刻,所有的家长、考生、老师,社会的各个人士都在为了学生的考试而注意。考点门口的商家也是自觉的关门,希望考生能够不被这些东西影响。也希望莘莘学子能够取得好的成绩,能够不辜负父母,老师对自己的期待,能够对得起自己之前付出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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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价特惠

宝泉山谷帐篷节2022年6月10日-8月31日应届高考考生凭准考证免门票,18周岁以下免门票!

游客可提前在网上预定门票,刷身份证/二维码直接入园,无需取票。

(扫码即可网上预约购票)

帐篷预约电话:0373-656066613633906078

注意事项

为进一步做好河南宝泉旅游区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游客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省、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和部署,现将河南宝泉旅游区入园疫情防控提示如下:

1、严格执行预约入园制度。坚持“限量、预约、错峰”工作要求,每日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景区最大承载量的75%,严控瞬时流量;

2、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管理规定,新乡本地以外(无本土疫情地市)的游客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绿色健康码和行程码,同时扫描出示场所码正常后入园;

3、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及涉疫的县(市、区、旗)经停史、旅居史的,健康码红码、黄码或者体温异常游客暂不接待;

4、严格执行防疫要求。景区对每名入园游客查验“四码”:健康码、行程码、场所测试码、场所码查验。工作人员将对游客进行“四码”核验、体温检测、消毒等管理,并要求所有入园游客正确佩戴口罩,游览时自觉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对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或者信息异常者,景区将采取相应隔离措施;

5、景区严格执行环境卫生消杀制度。对景区售票大厅、休息区等公共区域及高频使用基础设施进行定时消杀全覆盖,不留空白死角;

6、按要求进行个人防护。景区内工作人员已完成全员核酸、全员疫苗接种,实时体温检测,对工作人员进行动态的健康管理,确保为广大游客提供安全的游览环境。

7、所有游客可在河南宝泉旅游区官方微信公众号、携程、美团等平台购票,认真落实实名制门票预约制度,确保游客信息可查询可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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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地在青海省的东南部。

果洛藏族自治州是青海的8个地级行政区之一,位于中国青海省的东南部,东临甘南州和黄南州,南接阿坝自治州和甘孜州,西与玉树州毗连,北和海西州、海南州接壤,是丝绸之路河南道和唐蕃古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格萨尔文化之乡,是青藏高原自然、人文资源的典型缩影。

是。青海买房落户高考是高考移民行为,而高考移民是指通过不正当手段去参加当地的高考,是违法的,该落户高考行为是的。青海省,因境内有国内最大的内陆咸水湖——青海湖而得名,简称“青”,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省会西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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