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专业报考 专业报考

南京高考招生办电话号码-南京高考招生

tamoadmin 2024-08-25 人已围观

简介1.2022年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2022年南京大学招生章程3.2022年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4.南京成人高考应该在哪里报名?2022年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国有公办全日制专科大学,是中国特色高水平、国家示范性、教育部优质高等院校,共开设了51个专科招生专业,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高考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

1.2022年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2022年南京大学招生章程

3.2022年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4.南京成人高考应该在哪里报名?

2022年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南京高考招生办电话号码-南京高考招生

 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国有公办全日制专科大学,是中国特色高水平、国家示范性、教育部优质高等院校,共开设了51个专科招生专业,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高考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2022年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招生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考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3112,学校在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码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学校办学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文澜路99号。

 第四条 学校简介: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是国有公办院校,是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教育部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围绕信息产品制造、信息网络、信息技术服务三大专业集群开设51个专业,与华为、阿里巴巴等知名企业共建产业学院,将企业的核心优质技术和融入到人才培养全过程。

 第五条 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组织实施机构是招生办公室。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学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

 第十条 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编制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其中: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统考;报考定向培养军士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未婚,政治、身体条件需满足相应规定。

 第十二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定向培养军士相关专业体检要求参考《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由地方兵役机关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五条 我校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体类分类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七条 录取办法:江苏省进档考生基准成绩用“投档成绩+同分排位”进行排序,仍有同分的则按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中考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合格门数排序录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进档考生基准成绩用“投档成绩”进行排序,仍有同分的则依次按考生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普通类考生、艺术类考生的专业安排取“专业清”的原则,定向培养军士类考生的专业安排取“分数清”的原则。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五章 其他

 第十九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条 学校专业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二十一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物价2014136号)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文科类专业4700元,工科类专业5300元,艺术类专业6800元。

 第二十二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人民币1000元(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我校已建立“奖、助、贷、勤、保、减、缓、补”八位一体的资助政策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前可向户籍所在区县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入学时如暂时无法缴纳学费,可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办理;入学后可向学校递交《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核实认定后予以相应的资助。相关政策详见学校招生网及迎新系统,资助政策咨询电话:025-85842432。

 第二十五条 学校通讯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文澜路99号,邮政编码:210023。

 招生咨询电话:025-85842018、400-888-1154

 招生传真:025-85842018

 电子信箱:zsb@

 监督电话:025-85842199

 招生信息网址:/

 招生官方微信:南信招生(njcitzs)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通过我校招生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七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南京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022年南京大学招生章程

 南京大学是直属于教育部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本科大学,是全国重点综合性、研究型大学,是国家“双一流”A类建设高校,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南京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南京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录取工作,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南京大学(Nanjing University)是直属于教育部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全国重点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国家“双一流”A类建设高校。南京大学拥有鼓楼校区(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汉口路22号)、仙林校区(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苏州校区(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太湖大道1520号)和浦口校区(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学府路8号)四个校区。

 第三条 南京大学向取得学籍并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毕业及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生颁发南京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条 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选拔和录取适合学校人才培养要求的优秀学生。

 第五条 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工作接受教育主管部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以及考生和家长等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确定本科招生总体目标,审议本科招生总体方案,决定本科招生重大事项,为本科招生工作提供指导意见。

 第七条 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编制招生、决定选拔方案、确定录取标准、审核录取结果等本科招生具体事项。

 第八条 本科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

 第九条 南京大学2022年继续实行按专业和学科大类(以下统称“专业”)相结合的招生模式,面向全国招收全日制普通本科生3850人。学校根据办学发展需要继续对大类设置进行优化,2022年招生专业和分流方向以学校公布的《南京大学本科招生专业(类)目录(2022年)》为准。

 第十条 南京大学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办学条件,按照公平性、科学性、稳定性、灵活性的原则确定分省招生,报教育部审批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一条 南京大学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将本年度招生总数的1%作为预留,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录取工作遵循“招生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原则,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进行。

 第十三条 南京大学按照文史类、理工类分类录取考生。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录取工作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 南京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或调档分数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内蒙古自治区按分数优先原则进行投档,执行该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 除强基和不安排分省招生的特殊类型招生外,南京大学在调档时认可教育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加分,只用最高一项加分,且原则上不得超过20分。

 第十六条 南京大学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考生高考实考成绩(不含政策加分,下同)进行专业录取,不设专业级差。实考成绩相同时,按照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投档位次排序。未提供投档位次的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成绩。

 第十七条 南京大学录取时未完成的招生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征集志愿。生源仍不足,南京大学将剩余招生调配到生源充足省份。

 第十八条 南京大学戏剧文学为艺术类专业,报考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同科类(或首选科目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省份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以上。南京大学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相应批次规定,依据招生和考生高考实考成绩录取。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

 第十九条 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小语种等专业安排在部分省份提前批次录取。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

 第二十条 南京大学国家专项、民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的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南京大学强基、励学(高校专项)、外语类保送生、江苏省综合评价、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港澳台保送生,以及第二学士学位的招生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和相应类别招生简章,以及因疫情防控公布的调整方案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南京大学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二十三条 除外语类专业另行规定外,南京大学其他专业学生均要求通过教学规定的英语课程和学位英语考试,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二十四条 南京大学智能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智能化软件)、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数字经济等4个专业在南京、苏州两地学习。

 第二十五条 南京大学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相关规定,实行学分制收费政策。新生在入校时按照所学专业的学年收费标准预收学费,分流后按照准入专业所对应的学分制学费标准收费,并按学年进行学费结算。其中,软件工程专业第三、四学年学费为16000元/生·;学年。南京各校区住宿费标准为人民币1200-1500元/生·;学年,苏州校区住宿费标准为人民币1500元/生·;学年。

 第二十六条 南京大学通过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学杂费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等方式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第二十七条 南京大学将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及身体复检,组织专家组对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新生进行专业复测和复核。

 第二十八条 南京大学本科招生、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录取结果均可通过南京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学校不会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相关招生政策、录取情况进行发布和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章程公布后,遇有教育部及相关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的情形,南京大学将做相应调整并另行公布。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南京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一条?本章程自教育部核准发布之日起生效。

2022年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22年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报考条件、招生、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 高考 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招生 工作 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及招生省份主管部门有关招生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含 艺术 类)专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2804,学校在各招生省份代码以各省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学校办学地址: 江苏 省南京市江宁科学园龙眠大道629号。

第四条 学校简介: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位于江苏省南京市。学院创办于1953年, 2001年6月独立升格为高等职业院校,2008年被确定为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2018年入选江苏省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单位。学院占地921亩,建筑面积36.9万平方米,资产总值近13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8亿元,全日制在校生规模12600余人。

第五条 学校经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招收专科生。颁发学历的学校名称为: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 毕业 要求的学生,颁发我校普通专科毕业 证书 。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 校招 生工作的领导机构是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机构是学校招生 就业 处。

第八条 学校根据需要组建赴各省、市招生宣传工作组,负责该地区招生宣传和咨询。招生宣传工作组成员由学校在职教职工组成。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实行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和第三方多重监督机制,我校招生工作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三章? 招生

第十条 根据我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份高考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本校生源编制情况,综合确定我校分省分专业招生。经审核后,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二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学院对录取 新生 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十三条 考核方式:学生参加各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考。

第十四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我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 考试 成绩和公布的招生,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 理工 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分代码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第十七条 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院校 志愿 (含院校服从志愿)的录取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录取。

第十八条 普通类、艺术类进档考生,我校用“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结合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的录取方式。非艺术类录取时,当考生投档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并安排专业。艺术类录取时,对于进档的同分(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次比较美术省统考成绩、语文数学两科之和。

第十九条 普通高考招生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我校的公共外语课目前仅开设英语课程。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我校寄发录取通知 书 。

第二十一条 学校根据经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按学年收取费用(币种:人民币):文科类专业4700元/学年,理科类专业5300元/学年,工科类专业5300元/学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学年。

第二十二条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人民币1200元/学年。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身体复检。经复查不合格者,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处理,凡发现弄虚作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学校已建立“奖、助、贷、勤、免、补”六位一体的资助政策体系。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院长奖学金、 学习 优秀奖学金、科技创新奖等十余种奖学金,助学包括高校国家助学和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学校自设的资助项目包括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 学费 减免、 党员 结对帮扶、企业奖助学金、路费补助、生活费补助等。

第二十五条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科学园龙眠大道629号;

邮政编码: 211 188;

招生咨询电话:4001151152、025-86115806、86115809;

电子信箱:zsjyc@njitt.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25-86115885;

学校招生信息网址:://zs.njitt.edu.cn/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通过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及学院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二十七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南京成人高考应该在哪里报名?

南京成人高考应该在哪里报名?成人高考招生层次分三种:高中(或中专、技校等)起点升专科,高中起点升本科和专科起点升本(简称专升本)。考生可以打开当地省教育考试院,直接在报考:s://.jseea.cn/

成人高考报考流程:

1、成考报名前的准备:

(1)了解成考,并确定报考学历层次。

成考分为:高中起点升专科、高中起点升本科、专科起点升本科三个层次。

比如高中文化程度的考生要确定好自己是升读专科,还是直接升读本科。

(2)到成考报名点咨询,并选择适合自己的成人高校和专业,成人高考不同于普通高考,是在报名的就需要填写院校志愿的。

(3)预报名。

2、成考正式报名:

(1)网上报名,每年8月开始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报志愿。

(2)现场确认,网上报名结束后便会进行现场信息集个人信息确认,每年9月初考生需携带本人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审核、并打印报名表,本人确认无误后签字。

3、成考考试:

(1)领取准考证。成人高考前一周,考生需要在网上打印准考证(在职学习中心的考生准考证由学习中心老师代为打印)。

(2)参加全国统一考试。每年成考考试时间为10月中下旬,考生应提前了解自己的考场、考室、座位等信息(准考证上有详细信息),并确认乘车路线,以便耽搁考试。

(3)考完后考生不要把准考证丢掉,因为以后查分时需要准考证号。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如何总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自考/成考报名当地政策,点击底部咨询,免费领取复习资料:s://.87dh/xl/

文章标签: # 招生 # 学校 # 录取